“吵翻了!”2025年8月,河南郑州,两名顾客在柜台内看玉镯,结果,一不小心手滑,玉镯飞了出去!商家认为玉镯上的裂痕是顾客摔得,原价5万元赔偿!而顾客却直呼:不信值5万,也不确定是我摔得!网友:都说了“玉不过手,金不离目,手不指鱼”! 那天下午,店里不算太忙,一男一女凑到柜台前,说想看看玉镯,店员挺热情,拿出一个看着挺精致的镯子递过去,男的接过来,翻来覆去地瞅,估计是没拿稳,“啪”一声,镯子就从手里滑出去,掉在地上磕了一下。 店员赶紧捡起来一看,脸当时就沉了,说这玉镯上多了道裂痕,原本好好的东西,这下可毁了,商家过来看了看,说这镯子进货价就5万,现在有了裂痕,最多能卖1万多,等于平白亏了3万多。 按规矩,这损失得由顾客承担,让那男的赔5万,这话一出,男的不乐意了,他说自己压根不知道这镯子值5万,谁知道是不是商家瞎喊价,而且他也不确定那道裂痕就是自己摔出来的,说不定本来就有呢? 他觉得最多能赔5000块,多一分都不行,两边各说各的理,谁也不让谁,商家说东西是在顾客手里摔坏的,没道理不赔,顾客说价格太虚,而且责任说不清,最后没辙,双方都说要通过起诉解决。 说实在的,老辈人早就说过“玉不过手,金不离目,手不指鱼”,意思就是贵重东西最好别用手递来递去,看的时候得格外小心,不然容易出岔子,还有人说,不管咋说,看东西时细心点总没错。 真出了问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闹到法院多费劲,其实,这种事儿真不少见,店里的贵重东西,顾客看的时候得留神,店家也该提前说清楚规矩,要是一开始就把话说到位,也许就不会有这档子麻烦了。 现在就盼着法院能把事儿捋明白,给双方一个公平的说法。 信息来源:《两名顾客在柜台内看玉镯,不小心手一滑,玉镯“飞”了出去,商家:摔裂了!进价五万,需要顾客赔本钱,顾客:不信值五万,也不确定裂是我造成的,》小莉帮忙
河南郑州,一男子去玉器店看70000元的手镯,手一抖掉地上摔裂了,店家:这个玉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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