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死谁有理?”2019年广东惠州,一大妈逆行,被一顺行男子的拉杆箱绊倒,这一倒

烟雨评社 2025-08-13 11:14:49

“谁死谁有理?”2019年广东惠州,一大妈逆行,被一顺行男子的拉杆箱绊倒,这一倒不要紧,大妈抢救16天竟然死了,大妈儿子直接赖上男子,说他至少有60%的责任,把男子告上法庭索赔60多万,法院判决让人出乎意料。 2019年3月8日,王大妈和儿子小王在火车站,当时正值午后,小王将母亲送至二楼人工检票口,细心叮嘱了几句便转身离开。谁知小王刚走没一会,王大妈似乎猛然想起什么,直接从排队队列中转身,朝着儿子的方向跑去。 可就在这个时候,王大妈仅仅跑出五步,她便被另一位正拉着行李箱、正准备排队检票的旅客张先生绊倒,重重摔在地上。从王大妈转身到摔倒,前后不足四秒钟。对于当时正常行进的张先生来说,这事情发生的太快,太急,根本没有反应的时间。 这件事刚开始没多少人在意,毕竟火车站人那么多,有的时候摔跤也是常事,儿子小听到声音立刻跑回来,将母亲扶起,在原地休息了两分钟。正好这个时候,开往石家庄列车的检票通知也响了起来。 小王搀扶着母亲顺利检票上车,火车开动后不久,王大妈便感到头痛欲裂、头晕目眩。本来以为闭目养神就能缓解,可没想到情况越来越严重。当列车抵达石家庄站时,她已经陷入了深度昏迷,不省人事。 王大妈被紧急送往医院,虽历经两次转院和全力抢救,但最终仍因脑硬膜下出血及呼吸衰竭,于3月24日不幸离世。痛失母亲的小王悲痛万分,他认为,如果不是被张先生的行李箱绊倒,母亲也根本不会遭受这些。 于是,他一纸诉状将张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承担母亲死亡至少60%的责任,并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合计六十多万元。 法庭上,小王坚信,张先生的行李箱是导致母亲摔倒和死亡的直接原因,收到法院传票的张先生却感到万分无辜与委屈。他解释自己当时完全是正常排队顺行,行李箱作为随身物品也一直在身边合理范围内,没有任何故意疏忽去妨碍他人。 王大妈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突然逆行奔跑,才是这起意外发生的根本原因,自己没有任何主观故意,也没有客观过失,根本不应为此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张先生作为一名正常的旅客,其顺行排队、携带普通行李箱的行为,完全符合公共场所的通行规则。更重要的是,他既无法预见到会有人在检票口突然高速逆行,也根本无法在短短三四秒内作出有效的规避动作,因此,他的行为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过错。 王大妈作为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人流密集的火车站检票口突然逆行,理应比正常通行者尽到“更高的合理注意义务”,主动观察并避让顺行的人群。 她的自身行为存在重大过失,才是导致这起损害事件发生的直接且唯一原因。最终,法院认定张先生对王大妈的摔倒和死亡结果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依法驳回了小王的全部诉讼请求。 这件事情在网上引发讨论,有些人批评小王的行为是“趁机讹人”,每个成年人都应为自己在公共场所的行为负责,遵守规则是保障自身与他人安全的首要前提。 同时,陪同老年人出行的成年家属,更应尽到审慎有效的看护和关注义务,协助老人规避潜在风险,防患于未然。这起案件的判决,坚守了“谁侵权谁担责”的法治原则,避免了仅仅因为结果严重就“和稀泥”式的判罚。 家属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都能理解,但法律就是法律,它不会因为情感而偏袒任何一方。希望这事儿能给大家都敲个警钟,在以后的生活中更加注意安全和规则。 信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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