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枣庄,张女士是河北人,她的丈夫在有25万粉丝的二手车直播间,看中一辆2013款奥迪Q5,6月23日交2000元定金。6月29日现场看车不符想退定金遭拒,后在同事带领下于当地花46000元买另一辆同款车。办过户手续麻烦,7月1日他付全款回家,7月11日收车,开不到半小时就因油路故障自燃报废。张女士找主播王某,对方称交付后自行担责,只给3000元补偿;找车商,对方称检测无问题,是张女士操作不当,不予赔偿。张女士觉得被套路,反映到网上并投诉。
(来源:闪电新闻7月30日报道)
张女士丈的夫平时喜欢刷短视频,那天偶然刷到一个卖二手车的直播间,主播王某在镜头前滔滔不绝,介绍着各种二手车,直播间里粉丝还不少,有25万。张女士丈夫觉得这直播间挺靠谱,就多看了会。
6月23号那天,主播王某正介绍一辆2013款的奥迪Q5,说这车成色不错,价格也实惠。张女士丈夫一听,心动了,觉得这车买回去开挺有面子,当下就交了2000块定金。交完定金,他就盼着提车的那天。
6月29号,张女士丈夫兴冲冲地赶到枣庄,准备看车提车。可一到现场,他就傻眼了。这车跟直播间里展示的差距太大了,外观有划痕,内饰也显得陈旧。
他立马就不想要了,想退定金。可对方却死活不退,说定金交了就不能退,不过可以再帮他找一辆合适的。张女士丈夫没办法,只好答应了。
后来,在对方同事的带领下,张女士丈夫又看了一辆同款奥迪Q5。这辆车看起来比之前那辆好点,但价格也贵了不少,要46000元。
张女士丈夫想了想,觉得既然来了,就买了算了。可办过户手续的时候,那叫一个折腾。提档、过户,各种手续麻烦不断,他在枣庄耗了整整3天。
销售看他着急,就劝他先交钱回去等物流,说车到了会通知他。7月1号,张女士丈夫没办法,只好把钱全转过去,然后回家了。
7月11号,车终于送到了。张女士满心欢喜地去提车,加了油就开上了路。可没想到,开了不到半小时,车就开始抖动,接着冒烟起火。
张女士吓得赶紧下车,还好跑得快,不然就得被烧着了。路人也赶紧过来帮忙灭火,可车基本已经报废了。
张女士气得不行,立马找主播王某理论。王某却说,车交付后出现问题,应该由买家自行担责,他只愿意给3000元补偿。
张女士又找车商,车商却说他们检测过车,没问题,是张女士操作不当才导致自燃的,不予赔偿。
张女士觉得被套路了,这主播和车商分明就是联合起来坑人嘛。她一气之下,把这事反映到了网上,还向相关部门投诉了。
张女士的丈夫支付定金后因车况不符想退定金,这涉及定金罚则。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车商展示车辆与实际不符,若被认定为不履行符合约定的债务,张女士丈夫有权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不过,张女士丈夫后续又在对方引导下购买另一辆车,此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最初的交易意向,在主张定金权益时可能面临争议。
主播王某称交付后自行担责,这种说法不成立。
若主播与车商存在合作关系,对车辆销售负有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主播在直播间展示车辆与实际不符,涉嫌虚假宣传,应承担相应责任。
车商称检测无问题,是张女士操作不当才自燃,这需车商举证。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若车辆自燃是因产品缺陷,如油路故障,车商作为销售者难辞其咎。车商若不能证明车辆交付时无缺陷且张女士操作不当,就应承担赔偿责任。
理想处理方式是,先由专业机构鉴定车辆自燃原因。若因车辆本身缺陷,车商应赔偿张女士损失,包括购车款、车辆报废损失等。
主播若存在虚假宣传,也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车商退还张女士丈夫最初支付的定金并给予相应赔偿。
这主播和车商一唱一和,把消费者当傻子耍,如此行径,迟早要为自己的贪婪付出代价!
有人说二手车市场水太深,买二手车得小心;有的说主播和车商太不地道,应该严惩;还有的说张女士自己也有责任,买车前没仔细检查。
您说,这二手车市场乱成这样,以后谁还敢买?张女士这次算是吃了个大亏,她该怎么维权呢?
主播和车商又该承担什么责任呢?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
北风呼啸
哪个直播间,说出来避坑啊
微微一信
枣庄,滨州的二手车不能碰,都是一锤子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