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男子开车在拐弯时,对面一骑自行车女子隔着20多米突然自己摔倒,万万没想到,事后摔倒女子找到他,说自己摔倒是被“吓到”了,要求赔钱。交警:汽车司机有责任……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谁能想到,现如今,“碰瓷界”也开发出新的“技能”了。 话说在7月28日,山西大同,有一男子开着车回家。结果在一个路口拐弯的时候,刚拐过去,就看到差不多在20米开外有一名骑着自行车的女子,对方看到自己拐过来之后,突然摇摇晃晃的失去来了平衡,当场摔倒了。 双方隔着20米远,没有发生任何的碰撞,女子的摔倒完全是她自己的责任。 男子和同车人面面相觑,怀疑自己这是遇到传说中的碰瓷的了,连动都没敢动。 等了不知道多久,那女子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仔仔细细的看了男子的车好一会儿,然后就骑着自行车离开了。 男子本来以为,这件事就这么过去了,反正他也没有责任。 谁曾想,没过多久,那女子竟然自己找上门来了。说她摔伤了,要求男子赔偿医药费。 “又不是我开车撞得你,凭什么要我赔你医药费?” “你突然转过来吓到我了,所以我摔倒了,这是无接触碰撞,你得赔钱。” “不是,咱做人得讲道理不是,你说我有责任就有责任啊?明明是你自己骑车技术不行,怎么能赖我?” 男子只觉得莫名其妙,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听说“无接触碰撞”,咋地,自己还能靠意念把她撞倒啊? 男子自然不肯同意赔偿劳什子,反正他有行车记录仪,清清楚楚的记录下了事情的全部经过,就算闹到联合国去自己也是有理的一方。 然而,男子万万没想到的是,当他把证据提交给交警后,交警竟然表示他有责任: “你过路口的时候没有仔细观察。这种没有红绿灯,又人来人往的路,有必要停车观察再转弯。你们是铁包肉,人家是肉包铁。现在人家摔伤了,你们就买点水果,给点钱,赔礼道歉吧。” “我又没有责任凭什么给钱?我不接受调解,也不和她协商,你还是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吧。” 男子没有妥协,坚持要交警出责任认定书。 目前,此事暂无后续。 只能说,这种和稀泥的态度恐怕无助于构建和谐社会,反而会扰乱社会秩序。
湖南株洲,一男子驾车来到路边商店,由于懒得下车就在车上要求老板娘拿2条“和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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