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报道,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

小吴观社会 2025-07-30 21:15:06

7月28日报道,湖北十堰,一女子贷款30万,期限一年,到期后不见归还,银行联系不到,到她家催款,这才发现,女子已经去世,留下两个未成年孩子,丈夫无稳定收入,家里只有一套房子,房子价值55万,50%的份额是女子遗产,银行告到法院,要求女子父母、丈夫及两个未成年子女作为继承人,所继承的遗产,应优先用于还清贷款,法院却有不同意见。

湖北吴女士(化名)去世了,留下了两个年纪还小的孩子,和一个老实本分的丈夫王某(化名),这个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一下子失去了半边天,日子变得异常艰难。

王某没什么特别的技能,靠做零工勉强维持家里开销,性格木讷寡言,连悲伤都很难表现出来。

妻子去世后,他整个人都瘫了,生活陷入了混乱,只能依靠孩子的姥姥姥爷帮忙,才勉强支撑着这个家,谁也没想到,真正的麻烦还没结束。

吴女士走了,人没了,但欠下的债务却还在,她生前向银行贷款了30万元,到期后没还,银行多次联系不上她,催款人员去她家催款时才知道,她已经去世了。

而当初吴女士贷款的初衷,是想改善家里的生活条件,她不愿意看着孩子和丈夫过拮据的日子,想自己做点小买卖挣点钱,她瞒着丈夫,以个人名义从银行贷了30万,准备创业,但没想到,生意刚刚起步,她就意外去世了。

王某对妻子当初借的这笔30万元贷款完全不知情,这笔钱也没有用在家里的日常开销上,妻子突然去世,他还没从打击中缓过来,就收到了银行的起诉书,本来已经很难的日子雪上加霜。

案件交到了人民法院,法官接手后,发现事情没有看起来那么简单,这笔30万元的贷款是吴女士为了自己的生意借的,丈夫王某根本不知道这笔贷款,贷款的钱也没用到家庭日常开销上。

按照法律规定,这种贷款是吴女士个人以自己名义借的,属于她个人的债务,不算夫妻共同债务,换句话说,王某不用用自己的收入或财产替妻子还钱,银行只能从吴女士去世后留下的遗产里要钱。

吴女士名下最值钱的,就是那套房子,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去世以后,夫妻共同财产要先平分一半,另一方先拿走属于自己的一份。

这样一来,房子里有一半,也就是27.5万元,归王某个人所有,和贷款没有任何关系,剩下的另一半27.5万元,才是吴女士真正留下来的遗产,银行如果想要追债,只能在这部分遗产的范围内来主张。

银行算得再精,也只能在这27.5万元里想办法回收贷款,但问题是,这27.5万元能不能全部拿来还债呢?

法官走访时发现,这个家庭已经很困难了,王某收入很低,打零工不稳定,还要独自抚养两个未成年孩子,生活压力特别大,如果把唯一的住房拍卖了,家就散了,孩子也没地方住。

法律虽然要维护债权,但有时候也得顾及现实和人情,法官向银行指出,分割遗产时,要给那些没劳动能力、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个“必留份”是法律保护弱势继承人的底线。

法官详细向银行解释了这个规定,也把吴女士家的实际情况说明白了,银行理解了法律规定和家庭困境,态度也软化了,表示尊重法院的判决。

最后,法院裁定:在吴女士留下的遗产里,必须先给两个未成年孩子保留7.5万元,保障他们基本的生活,剩下的钱,由继承人在继承的范围内用来偿还银行贷款。

这个判决既保证了法律的执行,也体现了关怀,孩子们还能保留住家,家庭的尊严也得到维护,同时银行的债权也得到了尊重。

信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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