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男子和女子举行了婚礼,但是没有办结婚证,1年多后,男子打了女子,女子离开男子家,不愿意再回去。男子将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返还11万彩礼和三金,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7月25日,据红星新闻报道,2022年6月,男子丹某和女友李某谈婚论嫁,双方约定,丹某给女方11万彩礼,并给女方购买3金,两人先订婚,后结婚。 双方看好日子后,举行了订婚仪式,丹某给了女友60000元彩礼,并花243000元给女方购买了金项链、金戒指和金手镯。 2022年10月,两人又热热闹闹的举行了婚礼,丹某把剩余的彩礼款50000元给了李某。 婚礼结束后,李某来到男方家生活,但是两人一直没有去领结婚证。 2024年2月,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了口角,小两口吵几句嘴本也没什么,可没想到,丹某一时冲动,动手殴打了李某。 这一打,把李某的心伤透了,她本来是想跟丹某好好过日子的,可两人才在一起生活一年多,丹某就打了她,这让她实在难以接受。 愤怒之下,她离开了丹某家。 丹某冷静下来后,有些后悔自己的冲动行为,但是覆水难收,无论他怎么道歉,李某均表示担心丹某以后会有暴 力倾向,不愿意跟他继续生活。 丹某见李某铁了心的要分手,渐渐的心里也有了别的想法,他觉得自己给了李某10多万的彩礼,还给对方买了贵重首饰,既然李某不愿意跟自己过日子,就应该把这些东西还回来。 可李某认为这件事情错不在自己,跟丹某举行婚礼后,自己跟丹某共同生活了一年多,这一年自己都在真心实意的付出,操持家务,照顾丹某的起居生活。 自己之所以离开丹某家,是丹某把自己打跑的,婚约无法履行的过错方是丹某,而不是自己,自己无需返还彩礼。 双方因彩礼返还问题再次发生不愉快。 2025年4月,丹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了法庭。 丹某主张他和李某并未登记结婚,李某应当返还116000元彩礼和3金折价款24000元,他要求女方一共返还14万余元。 在审理中,他又变更了自己的诉讼请求,要求李某返还11万彩礼和返还自己买给女方的3金首饰。 1、双方虽然举行了婚礼,但是并未登记结婚,男方可以主张要求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第1款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彩礼是附条件的赠与,给付彩礼往往是以双方结婚为目的的,当双方登记结婚,赠与所附条件成就,赠与生效,彩礼归受赠方所有。 当双方最终未能结婚,赠与所附条件未成就,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 在本案中,丹某和李某虽然举行了婚礼,李某也搬去了丹某家居住生活,但是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因此双方分手后,丹某有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2、男方对女方有殴打行为,存在一定过错,法院判决女方返还部分彩礼。 任何殴打他人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双方是情侣关系也不构成免责理由。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造成轻微伤或者无明显伤痕的,可能会被治安处罚。 如造成轻伤及以上伤害的,涉嫌《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罪,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动手打人,无论是否需要承担刑责,施暴方均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费用。 丹某和李某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丹某殴打李某的行为是不对的。 法院查明丹某和李某共同生活了一年有余,双方对于11万彩礼款的金额和三金没有异议,根据李某提供的证据,证实产生矛盾的起因在于丹某。 最终,法院酌情判定李某及其父母向丹某返还彩礼50000元以及返还三金。 李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关注@律觀法说 ,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情冷暖。
河南南阳,男子和女子举行了婚礼,但是没有办结婚证,1年多后,男子打了女子,女子离
静雅海雾隐帆闲
2025-07-25 18: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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