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男子经人介绍,和一女子结婚,两人摆了酒席,没领结婚证,结婚半年,女子一句老公没喊过,让男子出去挣钱,分她一半,还总往娘家跑。男子气坏了:要是不想跟我好好过,就把十万一的定亲礼金和128000元的彩礼,还有五金退给我。可女子却说:他对所有人说他很有钱,是老板,我以为他账户里有200多万,结果全是假象。女方家说的隐情,让人出乎意料。 7月20日,据河南民生频道报道,魏先生说自己娶了一个媳妇,就像娶个祖宗一样,这都结婚快半年了,对方愣是一句"老公"都没喊过他。 2024年,经人牵线搭桥,魏先生结识了一名女子。同年6月,两人定了亲,魏先生给了女方十万一的现金做定亲礼金。 2025年1月21日,两人喜结连理,办了婚礼,魏先生又给了女方128000元彩礼,还给对方买了五金,满心期待着婚后能过上幸福美满的日子。 可渐渐的,魏先生却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了,结婚典礼都快过去半年了,女方始终不肯跟他去登记结婚,还说要等有了孩子再领证,先玩一年再说。 更让他火冒三丈的是,女方在家整天就知道打游戏、看电视剧、追星,啥都不干,还把他当成提款机。 女方还提出让他去北京挣钱,挣了钱给他分一半,得让她高兴,不高兴的话,她就不来魏先生家,也不跟他去北京,还总是赖在娘家不愿回来。 魏先生气坏了:你要是想跟我好好过日子,就跟我回家,要是不想过了,就给我个痛快话,把订婚给的礼金、五金全部退回来。 为了解决此事,魏先生找来记者,一同前往女方家。 可魏先生的女友也是一肚子委屈,说自己为啥不愿意跟魏先生回家,那是因为她之前跟着魏先生去了北京,结果是吵架哭着回来的。 结婚前,男方跟所有人吹嘘自己多有钱、多有钱,她看男方家就父子俩过日子,觉得他挺有本事,才答应相亲的。可没想到,最后发现全是假的! 女方的哥哥也在一旁气愤地补充道:“一开始说他是老板,是公司法人,后来一问,又说不是了。 魏先生赶紧解释:在做这个工作之前,有一个公司是法人,介绍的时候可能混淆了。 女方更委屈了:他给我发的账单是流水,我当时没看清,以为他账户有200多万,这不是故意让我混听吗?我也说了,你有200多万了不起啊?他也没辩驳。 记者问魏先生:两个人在一起之前,包括你的财务情况等等,你有没有如实跟人家说啊? 现场一片沉默,魏先生低着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魏先生心里还是想挽回这段感情的,可女方父亲却直摇头:“现在完全没办法,相信你说的每一句话了。” 魏先生一听,急了:“那要是说不过的事,就把订婚礼金和彩礼这些现金退回来,还有五金,还有金银龙年纪念币,这些都退给我!” 女方一听,也火了:肯定走法律程序啊!不能说她让我退多少,我就退多少,可以退,没有说不退,具体退还金额由法院来判。 婚姻不是儿戏,在婚前,男女双方都应该坦诚相待,如实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告诉给对方,在相互了解,且有感情的基础上,在谈婚论嫁,说结婚的事情。 魏先生在婚前没有如实向女方说明自己的财务状况,这种行为有失诚信,破坏了婚姻的信任基础。 女方得知魏先生的实际情况与当初介绍的不符后,拒绝共同生活,且拒绝亲密称呼,使得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 两人虽然举办了婚礼,但是并未登记结婚,魏先生要求女方返还定亲礼金、彩礼、五金以及金银龙年纪念币等财物,在法律上有一定的依据。 彩礼是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的赠与,当结婚条件未达成,如未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登记却未共同生活或因给付彩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给付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若查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法院应予以支持。 因两人并未登记结婚,魏先生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订婚礼金。 不过,具体返还的金额需要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是否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的经济状况等众多因素,由法院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 希望双方都能冷静下来,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解决问题。
河南新乡,魏先生和一名女子结婚半年,对方一句“老公”都没有叫过,并且还回了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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