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得好!”上海一男子伺候瘫痪母亲5年,母亲去世后,按照协议,他一个人继承房子,可很快房子要拆迁了,三哥跳出来要平分赔偿款,其他三兄姐说:当年没时间、没钱照顾老人,愿意男子一人拿补偿款。可三哥却不愿意了,不认当年协议,直接将男子告上法庭。 多年前,陈阿婆病重瘫痪,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五个子女如何赡养成了眼前最大的难题。一家人围坐商议,谈及日夜不分的贴身照料,几个兄姐都面露难色,谁也不愿、也扛不起这份重担。 就在僵持不下时,小儿子小伍站了出来。他主动提出辞掉工作,全权负责母亲的吃喝拉撒、看病就医,乃至百年之后的丧葬事宜。作为回报,也为了免除后顾之忧,兄妹五人共同签订了一份协议,白纸黑字写明:母亲名下的这套老房,未来由小伍一人继承。 协议甚至还细心地安排了母亲的退休金,用来接济家里另一位生活困难的兄妹。当时,这份协议合情合理,所有人都签了字、按了手印,一场家庭风波看似就此平息。 接下来的五年,小伍用行动证明了什么叫承诺。他搬到母亲的卧室打地铺,每天清晨五点起床,擦身、喂饭、换洗衣物,每隔两小时就为母亲翻身拍背,防止生出褥疮。这份辛劳,日夜无休。 夏天怕母亲热着,他一遍遍用温水擦拭;冬天怕母亲脚冷,他总会提前焐热一个热水袋,塞进母亲的被窝。他几乎付出了自己的全部时间和精力,默默扛起了这份责任,直到母亲安详离世。 临终前,母亲拉着他的手,眼里满是不舍。小伍红着眼眶,只轻声回了一句:“妈,不委屈。”办妥母亲的后事,小伍顺理成章地住进了这套承载着他五年辛劳与回忆的老房里。 2019年,一纸拆迁公告,让这套老房一夜之间价值数百万。当初同样在协议上签字画押的三哥,此刻却换了一副嘴脸。 他带着律师找上门,声称二十年前的那份协议“早就过期了”,自己当时“不懂法”,签字不能算数。他甚至理直气壮地表示:“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能作为继承房产的筹码。” 金钱面前,并非所有人都昧了良心。面对三哥的背信弃义,其余三位兄姐选择站在小伍这边。法庭上,大姐红着眼眶作证:“当年我们都要上班带孩子,是老五一个人辞了工作伺候妈,这份辛苦钱他该拿!” 二姐也补充道:“我们给妈的钱,老五都一笔一笔存着,说是留给妈办后事,他自己从没乱花过一分。”那份已经泛黄的协议书,带着清晰的签名和手印,成了庭审的唯一核心。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的裁决。法官认定,这份协议的本质,是所有继承人对遗产进行的预先处分和约定。它在所有子女意思清晰、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内容不违反法律,因此合法有效。 更关键的是,小伍在协议签订后,实实在在履行了长达五年的、极其沉重的赡养义务。他的付出与最终获得的房产之间,构成了清晰且合理的对价关系,根本谈不上“显失公平”。 当初签协议时,谁也无法预知二十年后会有拆迁,小伍承担的是一份充满不确定性的养老责任,而不是坐等一笔飞来横财,法律鼓励和保护的,是子女对父母真正意义上的照顾和付出,而不是流于表面的电话问候和偶尔的红包。 根据法律精神,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理应多分遗产;有能力却不尽义务的,则应当不分或少分。 至于三哥主张的“协议失效”,法院也明确指出,这份家庭协议属于合同,只要签订时合法有效,就不会因时间流逝而作废,这和普通诉讼时效不是一回事。拆迁款只是房屋价值的另一种表现形式,权益自然归属于合法的房屋继承人。 最终,法院驳回了三哥的全部诉求。拿到判决书那天,小伍在母亲的遗像前,放上了一束菊花,轻声说:“妈,您看,公道还在。” 法院的判决传递了一个强有力的信号:法律既要捍卫契约精神,更要守护传统的孝道美德。它用冰冷的条文警告那些人,当你在父母病榻前选择逃避,就别在拆迁款面前假装孝顺。 网络上的讨论也印证了这一点。无数网友为判决叫好:“五年床前尽孝,抵得过万句空头承诺。说‘赡养是义务’的人,先问问自己做到了多少?”更多人感慨:“白纸黑字就是底线,做人不能这么没有良心。”这些声音汇聚成一种共识:让孝顺的人不吃亏,才能守住这个世道的人心。 所以,父母把我们养大,我们反过来赡养也没问题,法律惩罚的是那些不赡养父母,还反过来要钱的那种人,如果实在没有办法赡养,就像这个小伍一样,签订一个有效的合同,把什么都给弄清楚,别到时候还反过来翻旧账。 信源:极目新闻
“判得好!”上海一男子伺候瘫痪母亲5年,母亲去世后,按照协议,他一个人继承房子,
烟雨评社
2025-07-19 11: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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