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通报的这个黄杨钿甜事件调查结果太有意思了啊:
在雅安工作了大概6年,从2015年开始注册公司,杨某持股25%,经营了两年多,营业收入近83万,利润12万,按照持股比例分得3万!
这太离谱了,首先是干了差不多28个月,才赚了3万,合着一个月还不到1000块钱?我不是说一千块是小钱,我是觉得一个体制内的人,冒着风险搞公司,而且大家看他们公司干的业务是什么: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公关策划、预包装食品销售、办公设备及耗材等。
看看这些业务范围,再联想一下他们的身份,大家应该会有个大概的普气,这家公司应该就是个皮包公司,啥业务都不做,只是用这家公司来接单,接到了单子后把利润扣出来再让其他做这些业务的私人公司去干!
这就是不需要投本钱的买卖啊,怎么利润率这么低呢?有没有人和我有同样的疑问?
另外是这个处罚是认真的吗?没收就行了?对于其他还在上班的三人也是没收,外加党纪处分就行了!
就这种处罚力度,那以后还不得接着想法子赚大钱发大财啊?使劲干,大不了被发现了退回去就行了,毛影响都没有,怕个啥?
最后就是时间点卡得很到位啊,前脚辞职,后脚立马把公司注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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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你去告官方调查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