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男子和保姆同居17年,妻子不管,反正我不离婚,男子想给保姆名分,起

风吹柳絮飘满天 2025-07-16 12:49:27

广东深圳,男子和保姆同居 17 年,妻子不管,反正我不离婚,男子想给保姆名分,起诉到法院,非和妻子离婚。 可法院拒绝,男子立下遗嘱,将 300 平米房产,4000 万财物全部留给保姆,男子再次上诉,终于法院判离,可妻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男子去世。 保姆拿出遗嘱,要求继承男子遗产,妻子拒绝,我才是原配,还我家的房子!保姆告到法院,判决令人意外。 刘某与妻子结婚四十余年,育有三男两女,却因性格不合常年冷战。五十岁那年,他搬去郊外 300 平米的别墅独居,后雇了小陈当保姆。 小陈手脚勤快,话不多却贴心,知道刘某有高血压,每天熬杂粮粥;见他夜里孤单,便陪他说说话。 日子久了,两人越过雇佣界限,成了别墅里的 “半路夫妻”,这一同居,便是十七年。 这十七年里,妻子并非不知情。孩子们曾劝她管管,她只抹泪说:“我为他生了五个娃,他敢离?这婚我死也不离。” 她守着老房子,按月收着刘某给的家用,对别墅里的事装聋作哑。 可刘某心里清楚,他与妻子早无感情,小陈陪他熬过心梗急救,在他腿疼时彻夜按摩,这份情分,比那张褪色的结婚证重得多。 六年前,刘某第一次起诉离婚。法庭上,妻子抱着结婚证哭述半生辛劳,五个子女齐刷刷站在她身后。 法官劝他:“都这把年纪了,何必折腾?” 离婚申请被驳回。 刘某红着眼回别墅,当晚就在书房写了遗嘱,将别墅和公司股份都留给小陈,“她陪我十七年,该有个保障”。 去年,刘某咳嗽带血,身体每况愈下。他第二次起诉离婚,提交了分居证据和病历。 法官考虑到两人感情确已破裂,且刘某年事已高,判决准许离婚。 妻子接到判决书,在法院走廊大骂刘某没良心,当即提起上诉。谁料二审开庭前一月,刘某突发脑溢血去世。 葬礼上,小陈被刘家子女推搡辱骂,妻子抱着遗像骂她 “狐狸精”。但小陈没走,手里攥着那份公证遗嘱。 是刘某离婚诉讼期间特意办理的,白纸黑字写着:“本人名下所有财产,包括房产、股权及存款,均由陈某继承。” 妻子不承认遗嘱:“房子是婚内买的,有我一半!公司是我们一起打拼的,凭什么给你?” 她把小陈告到法院,五个子女作为第三人出庭,个个要求分遗产。 法庭上,妻子的律师称小陈与刘某的同居关系违背公序良俗,遗嘱是 “基于不正当关系的遗赠”,应属无效。 小陈的律师却呈上厚厚证据:十七年的病历陪护记录,每次住院签字都是小陈。 银行流水显示,刘某给她的钱多用于支付他的医药费;邻居作证 “那女的大冬天凌晨去买药,对老刘是真上心”。 律师强调,遗嘱是刘某真实意思表示,经公证合法,不能因同居否定其效力。 一审判决那天,小陈在法院门口哭了。法官认为,刘某与小陈的同居行为虽违背道德。 但遗嘱是其对财产的合法处分,符合《民法典》遗嘱自由原则,且公证程序合法,故判决遗嘱有效,小陈有权继承遗产。妻子当场嘶吼:“我不服!” 二审法官查阅卷宗时发现关键细节:刘某在遗嘱中注明 “婚内财产中属于我的个人部分,均由陈某继承”。 原来别墅是他用婚前财产全款购买,仅登记在婚内;公司是婚前创立,妻子从未参与经营。这些事实让 “婚内财产” 的说法站不住脚。 更重要的是,《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遗嘱是真实意思表示、形式合法,就应有效。 法律不鼓励不道德行为,但也不能剥夺公民处分财产的权利。 正如判决书中所写:“公序良俗约束行为本身,而非财产处分自由,遗嘱内容不违法律,应予尊重。” 二审维持原判。妻子拿着判决书瘫坐在地,五个子女面面相觑。 小陈最终继承了遗产,她没卖别墅,只是偶尔回去看看,那里有十七年的烟火气。 她捐了部分钱给养老院,“老刘总说,老了没人陪最可怜”。 偶尔,小陈会去刘某墓前放束白菊,轻声说:“你放心,我过得挺好。” 阳光透过柏树洒在墓碑上,照片里的刘某笑得温和,像当年看她浇花时一样。 参考来源:河南民生频道 202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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