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谁还敢结婚?”山东蒙阴,女子出嫁时女方陪嫁了40万和一辆车,可时间久了,两人

与君硕 2025-07-15 10:41:55

“这谁还敢结婚?”山东蒙阴,女子出嫁时女方陪嫁了40万和一辆车,可时间久了,两人不和,女子离婚,可就因为陪嫁怎么分闹到了法院。女方坚持说陪嫁是父母给自己的,可男方不乐意,说陪嫁是共同财产,结果法院一锤定音:陪嫁,归夫妻俩共有!

山东蒙阴县法庭上,女子紧握婚礼照片的手微微发抖。一年前,她的母亲高举金色公示牌,“陪嫁40万元及轿车一辆”的字样在聚光灯下熠熠生辉,这块象征母爱的牌子却成了前夫争夺财产的“呈堂证供”。

当时,为了让女儿嫁过去有底气,娘家不仅陪嫁了40万现金,还有一辆崭新轿车。现场甚至特意立了一块公示牌,把这份厚礼昭告所有宾客,可谓给足了女儿面子。父母的想法很简单,希望女儿在婆家能挺直腰杆,不被小瞧。

婚姻从起初的甜蜜,很快就陷入了僵局。夫妻俩摩擦不断,矛盾重重,谁也不肯让步,日子过得心力交瘁。到了2024年,女子决心离婚,本以为可以好聚好散,没想到一谈到财产分割,情面瞬间撕得粉碎。

她认为:“车和钱都是我父母给的,你没资格分。”丈夫却寸步不让:“你父母赠与时,又没说只给你一个人,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传统观念里,陪嫁天经地义是女方的私产,是娘家给女儿傍身的资本。可人情社会的规矩,到了法庭上,往往是另一套逻辑。

女子坚持这40万和轿车是父母对她个人的赠与,理应全部归她。而丈夫则依据法律,认定这是婚后所得,赠与时未明确排除他的份额,应当依法平分。

法庭审理的核心,也落在了这份赠与的性质上。女方提供了婚礼照片和视频,尤其是那块显眼的陪嫁公示牌,试图证明这份厚礼的专属。

法院审阅后发现,公示牌上虽然白纸黑字写着“陪嫁40万元及轿车一辆”,但最关键的一点,它并未注明这笔钱和车“仅赠与女方一人”,或是排除男方的共有权。从法律角度看,这份赠与的对象是这对新婚夫妇,而不是新娘个人。

更戏剧性的是,眼看情况不利,女子的母亲才匆忙补写了一份“赠与声明”,强调当初的钱和车只给女儿。可这份事后补救的声明,法院没有采信。因为它的出现时机太晚,不具备法律上的证明力。

最终,法院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作出了让女子一方始料未及的判决。法官明确指出,这笔钱和车,都是在两人登记结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根据法律,夫妻在此期间所得的财产,除非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否则一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赠与方当初没有作出清晰的、排他性的意思表示,比如在转账时备注“赠与女儿个人使用”,因此这40万现金和轿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判决结果是,丈夫有权分走一半,这个结局背后,是法律“无约定即共有”的刚性原则。它不讲情面,只认证据。

婚礼上那块为了彰显疼爱和实力的公示牌,由于法律措辞的缺失,反而成了日后丈夫分割财产的最有力证据。父母的爱毋庸置疑,只是这份爱,没能用法律听得懂的语言表达出来。

这起案件也戳破了很多人的一个误解:以为父母给的陪嫁,理所当然就是自己的。不少人可能还觉得,离婚时潇洒地带走所有陪嫁是天经地义的事,这与法律规定存在着巨大的认知盲区。

父母若真想把财产只留给女儿,完全可以在赠与时就做好准备。比如,提前签一份《赠与协议》,白纸黑字写明财产归属权;或是在银行转账时,清晰备注“赠与女儿个人,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

很多时候,“吃亏就吃亏在没说清楚”,感情归感情,财产归财产,在冰冷的法律条文面前,清晰的证据才是保障权益最硬的“底气”。

所以,结婚时要是涉及到大额财物,不管是彩礼还是嫁妆,最好都明明白白说清楚,最好有书面约定,别觉得不好意思,不然真到了离婚那一步,空口白牙说不清楚,再有理也难赢。毕竟过日子可以糊涂点,但涉及到财产,还是先把丑话说在前头,就能避免日后扯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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