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高考考了575分,距离父母要求的985、211院校相差甚远,被父母停水停电。男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等想回家的时候,发现门锁被更换了。男子找到调解员,其父亲依旧表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并给男子两个选择,要么复读,要么出去打工,已经对他不抱任何希望。
7月8日,风芒新闻报道,男子是某学校的一名尖子生,一直以来学习成绩在全县范围内属于拔尖水平,无论是老师还有其父母,均对他抱以非常大的期望。
结果在上高三的时候,男子却迷恋上了玩手机,经常打游戏打到凌晨,这让父母跟老师头痛不已。
不过考虑到临近高考,父母并没有强行进行干涉。
幸运的是,男子因为基础比较好,即便是耽误了一段时间,在高考时也取得了575分的好成绩,报考一本类学校完全没有问题。
可即便是这样,男子的父母依旧感到很失望。毕竟在此之前,父母的目标是985 、211这类的院校。
男子的父母扬言要把男子赶出去,起初男子还以为父母是在开玩笑,结果却发现,家里的水费电费耗光之后,父母便不再进行充值,大夏天的天气又热,男子也无法开空调,实在忍受不了,男子一气之下选择离家出走。
等男子在外面待够了,想回家了,到了门口却让他傻了眼,原来,父母已经把密码锁给更换了,男子也回不了到家。
男子赶紧给父母打电话,得到的回复是,正在出差,让他自己想办法。
男子无奈联系到了调解员,在调解员的帮助下,他们一起来到了父亲的工作单位。可是男子的父亲态度依旧很生气,表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另外,男子的父亲还给了男子两条路,要么去复读,要么就是去县城里打工。只要他能挣钱养自己了,大家各自安好,谁也不见谁。
这件事情经媒体曝光之后,也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热议,大部分网友认为,男子的父母给男子太大的压力,考上一本也很不错,一定要知足常乐。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男子在正应该努力学习的时期,却因为迷恋手机而耽误了学业,其实他的这种行为已经违法了。
《教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受教育者应当履行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义务。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明确了作为一名学生在受教育的过程当中,应该承担完成学习任务的义务。
第二,男子的父母将男子扫地出门,并对其生活不管不顾,是否涉嫌违法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规定,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一般情况下来说,男子高中毕业之后已经年满18周岁,不过依据具体的情况,男子虽然已经成年,不过并不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其父母依旧要承担相应的抚养义务。
第三,男子最后的成绩虽然并不理想,不过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为什么其父母的反应还如此强烈呢?
《家庭教育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应该承担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男子在高三时期沉迷于手机,证明其父母在家庭教育上存在一定的问题,自身也存在过错。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