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人都有!浙江杭州,男子在自家门口发现两只大蟑螂,被吓了一跳,连忙回家拿出杀虫

风林野史记 2025-07-09 09:29:08

什么人都有!浙江杭州,男子在自家门口发现两只大蟑螂,被吓了一跳,连忙回家拿出杀虫剂进行喷洒。结果蟑螂不动弹了,隔壁邻居却走出来,声称男子杀死的是自己养的宠物,要求男子赔钱。报警后,民警的处理让人意外。

7月5日,都市报道讯,男子在准备出门时,发现门口有疑似蟑螂活动的痕迹,仔细查找一番,果然发现了两只个头很大的蟑螂。

男子被吓了一跳,回过神来,如果这两只当蟑螂,任由其繁殖的话,那家里的蟑螂岂不泛滥成灾了?

男子随即回到家中,拿出杀虫剂对其进行消杀。

结果没想到,两只蟑螂刚被杀死,邻居听到动静后却出来了。

看见两只蟑螂躺在地上没了动静,邻居大声质问男子,为什么要伤害他的宠物?

男子听完直接懵了,听过养猫的,听过养狗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养蟑螂的。

邻居声称这并非是蟑螂,而是一种原产于非洲的螳螂,品种为魔花螳螂,价值很高,邻居要求男子赔偿。

双方因为赔偿的问题产生了纠纷,于是选择报警。

经过民警的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男子最后赔偿了邻居400元。

没有想到,网友在评论区却炸开了锅。

有网友认为,男子的邻居没有管理好自己的宠物,让自己的宠物到处乱窜,给男子造成了恐慌,男子应该向邻居索赔精神损失费。

也有网友认为,这样的情景让他想起了一部很有名的电影。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第一,男子是否应该进行赔偿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这里的螳螂,属于男子邻居的个人财产,男子未经允许将螳螂灭杀的行为,侵犯了邻居的财产权。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男子需要根据螳螂的价值进行赔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男子邻居饲养的螳螂虽然在国内很少见,不过在其原产地非洲,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品种,其价值并不会太高,公安机关在进行调解时,也会充分考虑到其市场价值。

第二,邻居没有对其饲养的宠物尽到管理义务,导致从家中跑出来,同样存在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虽然邻居饲养的螳螂并没有对他人造成损害,不过从家中跑出来,证明邻居在饲养过程中存在漏洞,故邻居也存在一定的过错。

第三,公安机关对双方进行调解,最后男子赔偿了400元,这对男子来说公平吗?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男子并不知道发现的螳螂是邻居的宠物,而是当做蟑螂进行了灭杀,主观上并没有侵害邻居个人财产的故意。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调解处理治安案件,应当查明事实,并遵循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注重教育和疏导,促进化解矛盾纠纷。

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后,划定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本着公正自愿的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

对此你怎么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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