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韩女士花1080多万买336平大户型,又花270多万补充装修,准备7月

时刻纯真 2025-07-04 12:49:03

浙江杭州,韩女士花1080多万买336平大户型,又花270多万补充装修,准备7月1号入住。6月25号楼上样板间装修砸坏消防栓,韩女士家成泡水房,损失惨重。与装修公司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韩女士求助媒体。 据报道,韩女士,满心欢喜地盼着住进新家!两年前,她豪掷1080多万,买了套336平的大户型,想着以后全家能舒舒服服地住。后来又花了270多万搞补充装修,就盼着7月1号能顺利入住。 可谁能想到,6月25号那天,一场意外把所有计划都打乱了。楼上开发商的样板间在装修,工人一个不小心,把消防栓给砸坏了。那水跟决了堤似的,瞬间就灌满了韩女士家。 韩女士当时正在新家修东西,突然看到水顺着墙面哗哗地流,灯具里也像开了闸一样往下倒水,她直接吓懵了,腿都软了。 等物业说是楼上跑水,她才反应过来。家里能盛水的家伙什全用上了,上楼一看,楼上水都一尺多深,十几个人正忙着排水。 看着满屋被水泡过的家具家电,韩女士欲哭无泪。这房子可是全家一辈子的积蓄,一天没住就成这样。 她跟装修公司协商赔偿,可人家只同意换地板和软包,屋顶死活不修。韩女士无奈之下只能求助媒体。 这装修公司也太不地道了,出了事就得负责到底,不能只挑容易的修,得给人家把隐患都消除干净才行! 一、样板间的装修工人砸坏消防栓导致韩女士家被淹,这属于典型的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里所说的行为人,不仅仅是直接砸坏消防栓的装修工人,还包括背后的装修公司以及开发商。 装修工人在施工过程中,本应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然而,他却故意而为地砸坏了消防栓,这明显是一种过错行为。 这种过错行为直接导致了消防栓里的水大量涌出,灌进了韩女士的家中,造成了韩女士财产的损失。 从因果关系上看,装修工人的过错行为与韩女士家的损失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必然的联系。 从实际情况来看,韩女士家之前一直好好的,就是因为楼上消防栓被砸坏跑水,才导致屋顶被泡坏。这足以证明屋顶的损坏和楼上装修跑水之间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 如果装修公司没有尽到相应的管理职责,没有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没有制定完善的施工安全制度等,那么装修公司也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所以,在本案例中,装修公司应当对韩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装修公司这种只挑容易修的部分,故意忽略屋顶损坏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逃避责任的表现。 他们可能是出于降低成本、减少赔偿金额的考虑,才故意找借口拒绝修复屋顶。 然而,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韩女士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权人应当全面、足额地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不能只赔偿部分损失而忽略其他损失。 韩女士面对装修公司的无理拒绝,面对这样的专业装修公司,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无奈之下,她只能选择求助媒体,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能让装修公司重视起来,给她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不过,就算装修公司愿意协商,韩女士也不能掉以轻心。在协商过程中,她应该明确自己的诉求,要求装修公司对房屋的所有损坏部分进行全面修复,并赔偿因房屋无法入住而产生的额外费用。 韩女士还可以要求装修公司出具详细的修复方案和赔偿明细,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具体到本案中,如果装修公司仍然拒绝合理赔偿,韩女士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她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装修公司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自己的损失。 在诉讼过程中,韩女士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房屋被淹的照片、视频,装修公司的施工记录,以及因房屋损坏而产生的费用清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法院查明事实真相,作出公正的判决。 您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呢?是觉得装修公司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还是认为韩女士在维权过程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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