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网友留言,说不能理解彭振声原本为了让妻子安心,所以认罪以求交保,认为这不合

浅忆流年似水 2025-07-02 18:26:24

有不少网友留言,说不能理解彭振声原本为了让妻子安心,所以认罪以求交保,认为这不合逻辑。 网友会有这样疑问,因为多数人并不了解刑事诉讼的程序,更没有沦为刑案被告的经验。我因2017年被民进党当局诬陷为“共谍”,用“危害国安”罪名办我,所以坐了四年被告席,加上周遭其他统派同志也被迫害,才稍微知道当中的“眉角”。 要知道,柯文哲案到现在才刚起诉不久,送上法庭,光一审就可以拖很久,之后还有二审、三审,预计拖上五年、十年甚至更久都有可能。然而,即便法庭根本还没完成审理,照道理应遵守“无罪推定”,可实际上检察官却能以犯罪嫌疑重大、防止串供、防止逃亡等理由,将被告羁押禁见在看守所,也就是说,这些尚未确定有罪的被告,实际上已经在“服刑”了! 虽然法律也有规定,侦察期间最多只能“续押”一次,每次羁押两个月,也就是限缩检察官必须在四个月内选择起诉或不起诉。然而,在起诉后进入审理阶段,又有另外的羁押次数可以使用,最长可押到五年之久。 柯文哲案的这些被告,除柯文哲六十五岁外,其他像朱亚虎、彭振声、沈庆京都七十以上,沈更接近八十岁了!何况羁押禁见的待遇,还比正常定罪的受刑人差,“禁见”是除律师外完全不能接收外界讯息,家人也不能见,这种生理、心理上的压力都非常巨大。说白了,为了坚持名节不认罪,检察官就会认为你不配合,找尽各种理由继续羁押你,恐怕案子还没审完,这些高龄的老人已经只剩半条命了! 以柯文哲案来说,检方把一干人等羁押禁见了四个月,所有的手机、电脑、随身碟都已扣案,结果问了半天,还是没有任何具体行贿金流的证据,更没人承认行贿柯文哲,这根本连起诉理由都很薄弱,却竟然还能继续羁押柯文哲等人。 何况案件进入法院公开审理后,大家当庭勘验当初这些被告被讯问的录音,才发现朱亚虎讲了十余次“210万(新台币,合人民币约50万)是政治献金(选举捐款)”,直到被羁押后才改说“可能是为了讨好柯文哲”,又在检察官诱导下“才觉得这算行贿”。更别说沈庆京一身的病,所以在羁押期间“戒护就医”,结果检察官林俊言竟到医院找沈“聊天”,直接要他咬死柯文哲,因为“柯文哲不是好人”。 彭振声并非打选战出身的职业政客,他是建筑专业的人才,被柯文哲延揽到台北市政府服务。他和他的妻子,都不是擅长在政治圈中尔虞我诈,或者在名利场中翻滚的“江湖人”。当然,他们更非打家劫舍、作奸犯科的匪徒出身,人生活到古稀之年,忽然蒙受牢狱之灾,有几人适应得了?彭为让妻子安心,别再因官司加重忧郁,故只希望赶快从牢狱脱身,于是配合检方要求,认罪以求交保,结束羁押,情有可原。 事实上,当初媒体就盛传,检调从彭先下手,安排彭指认柯行贿,换取彭全身而退,不予起诉,转为“污点证人”。至于后来何以彭也被羁押,乃至起诉,外人不得而知。但从这次彭夫人跳楼身亡,彭第一时间称“已无顾虑,要通通说出来”,后续或有检调对其私下威逼利诱的惊人内幕,将成翻转柯文哲案的重大转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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