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母亲去世后,三个儿子争着要赡养父亲。大儿子为了能独自赡养父亲,竟然强制

程培菁 2025-07-01 21:45:17

河南新乡,母亲去世后,三个儿子争着要赡养父亲。大儿子为了能独自赡养父亲,竟然强制将父亲带走,老二老三想看看父亲都见不上面。几个儿子争着给父亲养老,背后的原因令人意想不到。 据大参考7月1日报道,82岁的李大爷有三个儿子,如今为了养老,几个儿子争执不休,竟然找来记者帮忙。 一般情况下,都是几个儿子躲着不赡养老人,这才产生家庭纠纷,李大爷被几个儿子争着抚养,儿子们想尽尽孝心,怎么就这么难? 记者了解发现,6年前,李大爷的老伴去世了,之后就一直在二儿子家这边居住。 由于年事已高,李大爷身体并不太好,时不时的要去住院治疗,在二儿子家住的两年多时间里,李大爷前前后后住了5次院。 看着老父亲平均半年住一次院,大儿子不乐意了,就要把老父亲接到他那里去居住。 二儿子不乐意,还要继续赡养父亲,没想到大儿子竟然叫了七八个人,直接把父亲强制接走了。 事后,二儿子和三儿子一起找到了父亲居住的地方,原来大儿子把父亲藏在了他前妻家中。 虽然知道了地方,但他们去了几次,老大就是不开门,始终没能见到父亲,想尽个孝心也格外困难。 本以为老大能一直好好赡养父亲,让他安度晚年,可谁知,老大的做法让他们气愤不已。 二儿媳表示,李大爷在老大家住了三年,过的并不幸福。 有一次,二儿子在公园遇到了李大爷,他在那里哭泣,差点栽到河里去。 三儿子道出了更惊人的消息,老大把李大爷接走后,忽悠着让他写了个东西,说是把钱和房子都给老大。李大爷刚写完就被老大赶出家门。 记者了解到,老大和老三因为房产的事,还打过几次官司,这可能是老大强制把老人带走的原因之一。 更为奇特的是,李大爷走到哪就说哪好,住谁家就说谁家的好,这也是造成三个儿子争着赡养老父亲的原因。 目前,李大爷还在大儿子家居住,老二老三想见见父亲,但一直见不到,报警求助后,警方目前正在想办法尝试联系李大爷。 在记者的帮助下,当地村委会表示,他们会联系李大爷,帮助解决这段家庭矛盾。 有的老人盼着儿子赡养,但儿子却躲得远远的,李大爷被三个儿子争着赡养,却也成为家庭纠纷。 究其原因,还是李大爷把钱袋子紧紧握在手中,这才让儿子们争着赡养。儿子们争的不仅仅是孝心,更是这份家产。 抛开家产不说,儿子们都担心老父亲过的不好,有此孝心,李大爷足可慰平生。 对于李大爷的遭遇,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大儿子通过强制手段将李大爷接走并限制其他子女探视,看似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实则违背赡养应包含的精神慰藉和尊重意愿的内涵。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也明确规定: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得附加财产继承、争夺家产等条件。 大儿子以赡养为名行控制老人财产之实,已超出合法赡养范畴。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强制义务,不因财产协议而免除,因此即使老大通过签订协议取得财产,其仍无权剥夺其他子女的赡养权利。 此外,李大爷若仍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权自主选择居住和财产分配方案,几个儿子不得强行干预。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赡养人不得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限制人身自由。 大儿子限制李大爷与其他子女见面,还涉嫌非法拘禁,只是没有达到犯罪程度。 当然,其他子女也有权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探视权,要求保障李大爷的居住自由和情感联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大儿子真的逼迫李大爷签署将财产、房产全归其所有的协议,该行为符合胁迫情形,属于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因此,其他子女可以通过诉讼主张赡养权的平等履行,并要求法院审查财产分配的真实性。 综上,大儿子不要自作聪明,否则只会在,违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百善孝为先,孝顺父母是每个儿女的法定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不要让这份高尚的孝心蒙上财产争夺的伪装,让孝心变质。 信源:大参考—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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