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防盗防闺蜜!”黑龙江哈尔滨,女子闺蜜离婚,协议约定丈夫每个月给小孩子3000的抚养费,女子觉得太低了,劝闺蜜走程法律序,结果走完程序一个月只剩下1500了!于是闺蜜要求女子赔偿,女子上网求助:我需要赔偿吗? 最近网上有个离婚官司挺有意思,翻来覆去被网友讨论。 官司说的是一位女士跟闺蜜吐槽老公,结果在闺蜜撺掇下离了婚,最后因为抚养费闹得闺蜜反目。 这事乍一听像编的,可细琢磨还真挺有代表性。 这女士本来跟老公过得还行,就是觉得丈夫太忙,老忘事。 比如约好的约会能因为跑业务爽约,520连束花都想不起来买。 她跟闺蜜吃饭时总念叨这些,说"挣得不多还说话不算数"。 闺蜜听多了就下结论:"他肯定不爱你,离了算了,你还年轻。" 女士一冲动,真跟老公提了离婚。 男方大概是觉得愧疚,主动说每月给3000元抚养费。 可闺蜜又觉得这钱少,跟她说:"3000够干啥?现在请保姆都得几千块。" 女士想想也对,就听了闺蜜的建议去法院起诉,想多要点钱。 结果法院判下来,每月只给1500元。 法官说得明白:抚养费是给孩子吃饭上学的,不是补贴大人生活的。 男方因为被起诉,也赌气说"按判决来",一分不多给。 这下女士傻眼了,转头就找闺蜜索赔,觉得是她出的"馊主意"害自己损失了钱。 这事最让人想不通的就是"3000变1500"的反转。 其实法院判抚养费有一套标准,抚养费主要依据孩子实际需要、父母收入情况、当地生活水平。 比如男方月收入5000,按20%-30%算,1500到2000都合理。 之前主动给3000,可能是念及情分,愿意多承担点,但走法律程序就得按标准来了。 可现实里好多人弄混了"孩子抚养费"和"家庭生活费"。 像闺蜜说的"3000不够请保姆",这逻辑就跑偏了。 法律上的"必要开销"指的是基本生活教育费,保姆费属于提高生活品质的支出,法院一般不支持。 而且打官司得讲证据,要是女方拿不出男方高收入的证明,或者孩子实际开销没那么高,判决自然不会如她所愿。 这事闹到网上,网友观点两极分化。 有人说"防火防盗防闺蜜",觉得这闺蜜不该掺和别人婚姻大事:"人家老公再不好,轮得着你劝离婚吗?现在出事了吧?" 也有人觉得女士自己没主见:"成年人了,怎么能别人说啥就信啥?离婚这么大的事,咋能听闺蜜几句话就做决定?" 还有人晒出类似经历:"我同事离婚时商量好每月2000,学费男方单给。闺蜜非说男方家有钱,劝她打官司多要,结果法院判生活费1500,学费各出一半。现在她跟那闺蜜老死不相往来。" 看来这种"闺蜜建议翻车"的事还真不少见。 说到底,婚姻里的委屈跟朋友倾诉很正常,但涉及离婚、经济这些大事,还得自己琢磨清楚。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前几天河南有个事传得挺火。说有个33岁女的离婚四年了,现在跑到前夫上班地方求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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