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一男子周某在租车界小有名气,信誉好到租车不用押金、行驶证,车主们都放心。可这次他从多个汽车租赁公司租了十几辆豪车,价值1000多万,像保时捷卡宴、帕拉梅拉、埃尔法等,开上高速就插上GPS定位屏蔽器,让车主们找不到车。车主们慌了神,联系不上他,GPS信号也中断了。车主们一打听,发现周某当天租了多辆车,都出了同样的问题。他们费尽周折,通过小道消息锁定了一个车库,发现周某把车都停在了里面,还安排人把守。
车主们怕车被转移,就轮流守在车库门口。有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一辆车开出来又退回去,车主们说这是给周某看车的人,但对方不承认认识周某。车主们和记者进车库后,看到一辆救援车横在大铁门处,这是周某设的障碍。他们还说半夜有人狂按喇叭挑衅。车主们不知道周某到底想干什么,他们之间并无经济纠纷或过节。他们守了五六天,疲惫不堪,就怕车被转移。他们希望警方或第三方先把车保管起来,或者开到派出所,这样他们就放心了。
律师给车主们支招,让他们先立案,才能查封扣押车辆,到车管所禁止车辆过户、转让。最终在相关部门调解下,部分车主跟看车的薛某达成协议,以每辆车30000元的价格开走了地库里的车。这事儿让人摸不着头脑,自己的车被骗走,找到后还要给钱才能开走?有人怀疑背后有经济纠纷,不然这么明显的犯罪行为警方都没立案,还调解。
从法律角度看,周某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他以租车名义与车主签订合同,但他的行为显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他利用行业内的“信誉”没支付押金、没提供必要证件,后续故意屏蔽GPS并藏匿车辆,完全脱离合同约定的使用目的。涉案车辆总价值1000余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且涉及多车主权益,符合最高量刑档,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的情形。
周某通过租赁合同合法占有机动车后,将车辆转移至隐蔽车库并切断GPS,后续通过第三方薛某,要求车主支付赎金才返还车辆,属于“合法占有后非法转为己有”且“拒不退还”的行为。即使部分车主以3万元赎回车辆,如果支付赎金属被迫或为降低损失而妥协,仍不影响侵占罪的构成。周某涉及多车辆、高金额及公共风险,如车辆被转移销毁,已超出一般民事纠纷范畴,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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