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4名刚刚高考结束的同学遇到了突发脑梗的老人,他们赶紧将对方送至医院救治。接诊医生起初还以为他们是老人的孙子,最后才知道原来是陌生人。网友们不禁惊叹,这4名同学胆子够大! 据第一眼新闻6月22日报道,小王刚刚高考结束,就邀约同学一起骑车出游。 小王刚刚到了自己的摩托车那里,发现有一位老人正坐在车子前面的石墩上,这时老人看起来比较虚弱,小王赶紧询问需不需要帮忙。 老人看到小王后,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赶紧颤颤巍巍地让小王给自己的女儿打电话,并且让女儿赶紧来带自己去看医生,说头晕得不行。 小王听到后,赶紧招呼自己的同学过来说,干脆我们把大爷先送到马路对面,因为那里就有一家医院。如果等大爷的女儿来,那起码也得半个小时,再加上他们如果离开了大爷,万一有闪失怎么办? 几位同学听到后都赞成,于是赶紧将大爷扶上小王的车,一同将大爷送到了医院。 刚进医院的时候,几个人就搀扶着大爷向前走,可是大爷感觉脚不受控制,跌跌撞撞,看起来要摔倒。于是小王赶紧站在大爷前面弓着腰,让同学把大爷扶到自己背上,然后直接向着急救室冲去。 当时医生以为小王是大爷的孙子,让他们赶紧把大爷放到椅子上进行检查。最后救治及时,大爷得到了很好的治疗,转危为安。 后来医生才知道,原来小王他们一群人是陌生人,是刚刚高考结束要去出游的。听到这里后,他们都给小王以及几名同学竖起了大拇指,说他们送来得及时,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大爷刚刚苏醒后,就马上让自己的女儿去感谢小王和他的同学,说他们救了自己的命。如果当时小王不上前询问,或者小王给女儿打了电话就离开,那么自己都可能会出现意外。 但是他们把出游的时间都挪出来,把自己送进医院,并且还背着自己直接冲向急救室,这份救命之恩必须回报。 女儿面对记者也感激不已,说小王给她打电话的时候她都不知所措,后来又给他打电话说先送自己的父亲去医院了,这才让自己稍稍缓和了一点,真的太感谢他们了。 网友们觉得现在的正能量太少了,看到这几个同学,真的又感觉生活有点期盼,年轻一代有了担当。 不过也有人说他们就不怕老人讹他们吗?其实也不用怕,小王同学一行有几人,互相可以作证,他们是做好事。即使没有证人,路上也有监控,能够还原事实。这些证据足以支撑小王他们的救助行为得到表扬,而非被讹。 再说那些扶老人最后没有得到好结果的情况,也是少数,更多的还是相互理解、认同以及感恩。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有什么法律可以支撑孩子们可以大胆的去做好事呢? 一、如果救助过程中不小心对老人造成了其他伤害,学生需要担责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 在这个案例里,学生们是出于善意,自愿去救助突发脑梗的老人,当时情况紧急,老人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 如果在送医过程中,比如背老人冲进急救室时,因为动作急促等原因,不小心对老人造成了一些轻微的擦伤、扭伤等损害,按照上述法律条款,学生们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这是法律对好心救助者的保护,避免他们因为害怕担责而不敢在危急时刻伸出援手。 二、学生救助老人产生了费用,比如打车费、帮老人买急救药品的费用等,该怎么办? 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条规定: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 案例中的学生没有法定或约定的救助老人的义务,他们是出于善良和道义去帮助老人。如果在救助过程中产生了打车费、购买急救药品等必要费用,学生们有权请求老人偿还这些费用。 假如学生因为救助老人,自己的衣物被扯坏或者有其他损失,也可以请求老人给予适当补偿。 三、要是老人家属误解学生,反咬一口说是学生导致老人发病,学生如何维护自己权益? 法律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事实真相。一方面,监控录像、现场证人等都可以作为还原事实的证据。 另一方面,结合《民法典》中对紧急救助行为的认定,只要学生能证明自己是在老人突发疾病后实施救助,且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老人发病,就无需担责。 在这个案例中,事发地的街道可能有监控,医院也有相关的就诊记录和医护人员的见证。如果老人家属无端指责,学生可以凭借这些证据,向警方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说明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真相大白 。
湖北黄石,4名刚刚高考结束的同学遇到了突发脑梗的老人,他们赶紧将对方送至医院救治
糖豆秘境
2025-06-22 18: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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