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近日,北京,一男子和自己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仅有一面之缘,谁知对方却在自己

峰哥正读史 2025-06-22 09:45:14

“冤不冤!近日,北京,一男子和自己同母异父的亲妹妹仅有一面之缘,谁知对方却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自己告上了法庭,原因竟是为了防止男子和她争抢母亲的房产!”

快60岁的大哥怎么也没想到,人生第一场官司,原告栏里写的是亲妹妹的名字。俩人就见过一面,那时妹妹连他的存在都不知道。老太太走后,妹妹翻出旧判决书才发现亲妈还有个儿子,二话不说直接起诉,就怕大哥分走她手里的房子。

大哥气得直跺脚:“我压根不知道有这套房!她但凡提前问一句,我能跟她争?”在他看来,房子是母亲留给妹妹的,就算有继承权,也不会真去抢。可妹妹倒好,连个招呼都不打,法院传票成了俩人的第二次“见面礼”。妹妹手里攥着份遗嘱,法院正忙着核实真假——这遗嘱要是真的,房子归她;要是有问题,那就得按继承法重新掰扯。

这波操作实在让人看不懂。就算担心哥哥争产,打个电话、坐下来聊聊不行?非要闹到法庭撕破脸?大哥这把年纪,就算真要争,也得走正规程序,偷偷起诉算哪门子事?就算没遗嘱,同母异父的兄妹也是法定继承人,具体怎么分还得看赡养义务、老人意愿这些实际情况。

遗嘱成了这场闹剧的关键。要是真的,妹妹这招“先下手为强”虽说伤感情,好歹保住了房子;要是有猫腻,不仅官司得输,兄妹俩怕是再没转圜余地。说到底,还是钱惹的祸。血脉亲情在房产证面前,脆弱得像层窗户纸,一捅就破。

大哥那句抱怨,听着满是心酸。本该相互扶持的亲人,为了一套房对簿公堂,多讽刺?现在就等法院判,到底是妹妹理直气壮,还是大哥真该分一杯羹,法律自有定论。但妹妹这做法,确实把“防人之心”用到了极致,哪怕是亲哥,也被当成了假想敌。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0 阅读:388

评论列表

天神仁者

天神仁者

2
2025-06-22 11:00

小仙女变老了,脑残思想确没有变。

青灯黄卷

青灯黄卷

1
2025-06-22 10:40

法律应该规定改嫁后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不得来分财产!

猜你喜欢

峰哥正读史

峰哥正读史

谢谢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