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2024年4月,广东惠州,一位7岁的孩子在超市里和同伴打闹时,不慎绊倒了一位女营业员,这位阿姨在被绊倒后直直的摔倒在地上,造成了十级伤残,事后阿姨直接把男孩的父母和超市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8万元,法院是这么判的。 孩子天生比较活泼好动,这个是每个人几乎都知道的,但是在一些人流密集的场所里,家长没有尽到合理的监护人义务,导致孩子闯了祸,撞到了人,那也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事发当天在这家超市里,营业员阿姨面前端着一个水盆正在往前走,这时7岁的小男孩突然出现,并且迅速跑开,从监控画面中可以看出,营业员疑似踩到了小男孩的脚而摔倒。 但是营业员摔倒的时候,小男孩已经跑出去了几米远,这也导致她直接摔在了坚硬的瓷砖地板上,导致出现了十级伤残。 营业员阿姨坚持认为就是小男孩绊倒了她,因此起诉了小男孩和他的父母以及超市,要求他们一起赔偿共计18万元。 小男孩的父母和超市在被告之后,都在法庭上表示他们没有责任,而是营业员没有注意观察周围,没有尽到安全义务导致的。 法官在审理后认为,小男孩的父母应该承担60%的责任,赔偿营业员11万元,但男孩的母亲却表示正在寻找律师并且积极上诉。 信息来源:《7岁男孩超市内与伙伴追逐,被控致54岁女营业员摔伤索赔18万;法院一审宣判:按照61担责》大风新闻
“讹成功了?”广东惠州,7岁男孩在超市和伙伴追逐期间,被指绊倒女营业员,鉴定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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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心存正道张哥
☎凡是:❶公交车上乱蹦孩子❷超市乱翻的孩子❸饭馆饭点乱跑的孩子❹电影院里喊叫的孩子——都是没有家教、没有教养的孩子。❺怎么办?好办:把他们家长当场按到墙上,劈头盖脸抽100鞭子。明天早上孩子上学准保比三好学生还懂规矩[哭笑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