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男子8点30分钟来到银行办理业务,但是保安却不让男子进入大门。男子很生气,公示牌写的是8点30分钟上班呀。可保安却理直气壮的说,要9点才会放人进入。男子一怒之下,曝光了这家银行。 近日,云南昭通一则银行服务纠纷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一位前来办理对公业务的林姓市民,因银行推迟开门营业时间与保安发生争执。这一事件迅速在社交平台发酵,引起众多网友共鸣,再次将银行服务质量问题推上舆论风口浪尖。
事情要从当天早上说起。林先生原本计划在上午完成一笔重要的对公业务转账。按照该银行公示牌明确标注的营业时间,对公业务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然而,当林先生准时在8:30到达银行门口时,等待他的却是紧闭的大门和一位态度强硬的保安。
在随后的二十分钟里,林先生与保安之间发生了争执。透过玻璃门,可以清楚地看到银行内已有工作人员在忙碌,但保安依然坚持要等到9点才允许客户进入。面对林先生出示的营业时间公示牌,保安置之不理,并一再强调现在还不能放人进入。
事态在8:50左右达到了高潮。当林先生拿出手机开始录像取证时,保安不但没有让步,反而指责林先生此举侵犯了其隐私权和肖像权,要求删除视频。整个过程中,银行内的工作人员始终没有出面协调解决问题。
最终,这起本可以避免的纠纷,导致林先生与合作伙伴的业务合作受到影响。由于无法按时完成转账,林先生不得不面对合作方的质疑和不满。无奈之下,他选择将这段经历发布到网络上,希望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这则视频一经发布,立即引发众多网友的强烈反响。不少人在评论中表示,他们也曾遭遇过类似情况:明明到了营业时间,却被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有时还没到下班时间,却发现银行提前关门。这种"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让很多市民感到既无奈又气愤。
从法律角度来看,银行的这种行为涉嫌违背了《民法典》中的诚信原则。作为一家服务性金融机构,银行理应严格遵守公示的营业时间,为客户提供及时、规范的服务。而保安对林先生拍摄行为的指责,也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实际上,在公共场所对服务纠纷进行合理记录,是消费者合法维权的正当手段。
这起事件折射出的不仅是单个银行的服务问题,更暴露出一些金融机构在服务态度、时间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一张小小的营业时间公示牌,承载的是金融机构对公众的承诺,理应得到严格履行。
进一步调查发现,林先生当天选择在8:30准时到达银行,是因为与合作伙伴约定了一笔紧急的资金往来。作为一家小型企业的负责人,林先生深知资金周转的重要性。他提前查看了银行的营业时间公示,特意安排在营业首个时段办理业务,以确保后续商务活动能够顺利进行。
然而,这种提前规划却因银行方面的工作安排而受阻。据了解,该银行像许多金融机构一样,每天早上都会进行例行的晨会制度。银行工作人员需要在正式对外营业前,完成当日现金、凭证的交接和各项业务的布置工作。但这些内部流程本应在公示营业时间前完成,而不是让等候的客户承担这段额外的等待时间。
从银行方面存在的问题来看,首先是营业时间管理混乱。银行在公示牌上明确标注的营业时间与实际开门时间严重不符,这种"只见公告不见执行"的现象严重损害了银行的公信力。其次,内部员工与保安之间的沟通存在明显断层。保安作为银行的第一道服务窗口,却未能准确传达银行的工作安排,反而与客户产生了不必要的冲突。更为关键的是,在整个过程中,银行工作人员始终未出面协调,显示出服务意识的严重缺失。 这一事件在社交媒体上引发热议后,更多市民开始分享自己遭遇的类似情况。有网友反映,某银行明明规定下午5点下班,但4:30就开始清场;也有人表示,即便在营业时间内到达,也经常被以"系统维护"、"人手不足"等理由拒绝办理业务。这些投诉案例表明,银行服务时间管理混乱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性问题。
从法律层面分析,银行这种行为明显违背了《民法典》第7条规定的诚信原则。作为国有企业,银行更应该做到诚实守信,恪守承诺。对于林先生通过视频方式维权的行为,也完全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在公共场所对服务纠纷进行记录,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针对这类问题,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服务规范的督导。建议银行内部建立更科学的工作流程,确保晨会等日常工作安排不影响正常营业。同时,也要加强对一线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首先可以向银行投诉热线反映问题,如果得不到合理解决,可以向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必要时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等机构寻求帮助。同时,在进行维权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诉求。
天地大侠
这群银行懒虫,读什么鬼金融,一群狗屁不通的人才从事欺诈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