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不地道!”山东济南,一男子开了3年的面馆,小碗面的定价为9元,没想到,隔壁开了家门头跟他一样的面馆,定价为3.8元,导致顾客都去人家店里吃了,他的店铺冷冷清清,男子上门讨要说法,没想到,对方却称她是总代理,拿货合法合规,网友:这不就是损人不利己的事?
据生活帮5月20日报道,济南街头上演了一出"真假美猴王"的商业戏码。经营了三年面馆的老王发现自家店铺突然门可罗雀,转头一看,隔壁新开的店面不仅挂着同款招牌,小碗面的价格牌上赫然写着"3.8元",比他坚持了多年的9元定价便宜了整整六成。
更让人哭笑不得的是,这位抢生意的"对手"不是外人,正是自己加盟品牌的总代理张女士。
这场价格战打得老王措手不及。三年前他掏出真金白银加盟时,合同里可没写着总代理会亲自下场当竞争对手。张女士理直气壮表示自己合法经营,用的都是正规渠道的原料。
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总代理手握供应链优势,能用接近成本价的优势碾压加盟商——这就好比田径教练突然换上钉鞋和自家运动员同场竞技。
评论区炸开了锅,有人调侃这是现实版"教会徒弟饿死师傅",也有人指出商业世界本就弱肉强食。但更多声音在讨论这种"自杀式降价"背后的商业伦理,当品牌方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加盟商就像被蒙着眼睛参加拳击赛,根本不知道下一拳会从哪个方向打来。
这让人想起去年杭州某奶茶品牌总部在加盟店隔壁开直营店的闹剧,最终以品牌方补偿加盟商收场。
法律界人士指出,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禁止低价倾销,但界定标准是"低于成本价销售"。如果张女士能证明3.8元定价仍有利润空间,老王的维权之路恐怕布满荆棘。这种案例暴露出现行商业特许经营法规的模糊地带——品牌方对加盟商到底该承担怎样的竞业限制义务?
这场9元与3.8元的较量,折射出小微企业生存的艰难现实。当资本优势成为碾压式竞争的工具,受伤的不仅是某个面馆老板,更是整个商业生态的良性循环。
有餐饮从业者算过账:按济南的物价水平,3.8元的面条要么偷工减料,要么在酝酿更大的商业布局——比如先用低价击垮对手再恢复原价。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策略,最终可能让街坊们既失去物美价廉的选择,又见证又一家老店的消失。
商业江湖从来风急浪高,但真正的好生意应该像熬骨汤,需要文火慢炖的耐心。当价格战的火苗烧掉了经营者的底线,我们失去的不仅是一碗面的温度,更是商业文明应有的体面与分寸。
或许这场面馆风波能给创业者们提个醒:在挂招牌之前,先要守住心中的那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