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9楼的一对母女,经常胡乱发脾气,往楼下扔东西,不是扔玻璃瓶,就是扔砖头,整栋楼的人都怕她们,出门都戴着头盔,物管上去劝告她们,她们就直接拿出剪刀来,一副谁也不要惹的样子,整栋楼的人饱受困扰。 据DV现场5月19日的报道,庞先生一觉醒来,听到了喷泉的声音,他还以为是幻觉,直到窗外有水花飘进来,他才意识到事情不对劲。 他赶紧出来看,结果一看,他家的水管爆了,他还以为是水管老化了,可他看到旁边的一块砖头时,瞬间就愤怒了。 这不是意外的情况,这是有人故意而为之的,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整栋楼的人做噩梦都会遇见的那一对母女。 庞先生的猜测没有错,就是9楼的一对母女所为的,她们半夜扔砖头下来了,正好砸到庞先生屋外的水管。 他看着水管,水喷泉而出,水已经漫进屋子里,再晚一点处理,就要水浸他家了,看到这场景,他感到十分崩溃。 他搬来还不到一个月呢,危险的情况就接二连三的发生,他都不知道自己哪一天出去,就有可能被扔下来的东西砸到脑袋,就把生命交代在这里了。 正是这一对母女,肆无忌惮地高空抛物,不是扔玻璃瓶就是扔砖头,整栋楼的人出门,都怕她们,都戴上了头盔,他们谁也不知道意外什么时候会降临在自己身上。 说起这对母女的猖狂,整栋楼的人都瑟瑟发抖,她们不是这段时间才这样,早在几年前她们就已经让整栋楼人害怕了。 那时也是因为高空抛物的事情,整栋楼的人都害怕自己被砸到,当他们看到这对母女又在乱发脾气时,就找来了记者,想曝光她们,让她们停止那可怕的抛高空抛物行为。 但她们非常凶恶,站在楼梯间,对前来的邻居和记者破口大骂,还向他们乱扔东西。 大家都是好言好语地劝她,不要脾气那么暴躁,公众场合,要注意一点,结果这对母女直接往别人身上泼水了。 事情一晃几年过去了,这对母女越发猖狂,想什么时候往楼下扔东西,她们想都不想就扔东西,成功让整栋楼的人戴着头盔出门。 庞先生刚来的时候,看着大家带着头盔出门就感到很奇怪,后来才知道有这么一对母女的存在。 他看着大家都戴着头盔,他也没办法,只能跟着大家一起戴头盔,他只想着,只要他不惹这对母女,出门戴着头盔,日子就能过下去。 但是他现在看着门前那涌泉而出的破水管,他才知道有这对母女的存在,他的生活也别想安宁。 他大半夜的找来了物管,让他们帮忙清理门前的水,以及维修水管,他也痛苦地向物管反映这个情况,让他们管管那对母女。 但是物管也无可奈何地摇头跟他说,他们也是无能为力,他们也上去劝告过这对母女,但这对母女实在太厉害了,根本不听劝,还拿剪刀出来,威胁别人。 看到这对母女如此厉害,大家就觉得很疑惑了,这种情况为什么还不报警,难道一定要等有人失去生命,才引起重视。 她们高空抛物,可是犯罪呀,怎么可以让她们为所欲为,而且已经高空抛物几年了,已经到了整栋楼不带头盔出门都危险的程度,生活都影响成这样了,大家为何不让这对母女受到惩罚。 那么这对母女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1、高空抛物的行为本来就是犯罪行为。 《刑法》第291条之2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高空抛物实在是太危险了,要不然整栋楼的人为什么会戴着头盔出门,他们就担心哪一天意外降临在他们身上,命都不保了,面对这么一对可怕的母女,应当报警,让她们受到相应的刑罚。 2、这对母女一直做出危害邻居的行为,估计没有邻居愿意和她们来往,她们的行为实在不利于邻里关系的建设。 《民法典》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远亲不如近邻,不管这对母女生活有多么的不如意,他们都不应该干扰邻居的生活。 3、这件事物管有很大的责任,他们没有做到保护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物业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作为物管,发生这种情况,他们不但要劝告,还要联合有相关的人,一起处理这件事情。 那么你对这对母女有何看法?(来源:DV现场-2025年5月19日)
广东,9楼的一对母女,经常胡乱发脾气,往楼下扔东西,不是扔玻璃瓶,就是扔砖头,整
加麻不加辣
2025-05-20 23:01:36
0
阅读: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