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还想分房产?广东雷州,一女子和男友相恋同居后,为维系两人的关系,遂花100多

沛山评生 2025-05-18 21:49:41

出轨还想分房产?广东雷州,一女子和男友相恋同居后,为维系两人的关系,遂花100多万元购置了一套房产。不料,还没过多久,男友就背着女子找小三,女子在知晓后提出分手,男友在此时竟提出要同女子分房产。(来源:红星新闻等) 张女士和男友何某系恋人关系,两人在相恋后,为了一直同居交往直至结婚,双方家庭为此举办了盛大的婚宴酒席。 然而,他们却并未来到民政局正式办理登记结婚。 由于两人的工作地点不一,长期的异地让他们难以有稳定的共同生活。 为了维系这段感情,张女士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她打算在佛山购置一套房产,作为两人的“爱巢”。 对其而言,这不仅仅是为了给自己一个安稳的家,更是为了证明她对这段感情的坚定。 于是,张女士拿出了自己多年的积蓄,决定以两人名义购买一套价值一百多万的房产。 由于工作繁忙,她无法亲自前往开发商处办理手续,于是将首付款部分通过转账或取现的方式交给了何某,再由他代为支付给开发商。 后续的手续也都以两人的名义进行的,但当时两人并未领取房产证。 然而,就在房子购买不久。张女士偶然间就发现了何某的背叛——何某居然背着她同别的女人暗通曲款。 张女士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更无法原谅何某的背叛。两人因此大吵一架,关系彻底破裂。 就在张女士打算和何某划清界限之时,何某却找上门来要求张女士向他给付房产的份额。 虽然张女士是购房款的主要出资人,但房产证上却有何某的名字,这让张女士感到非常的愤怒与无奈。 她不明白,为什么自己全心全意的付出,最终却换来了这样的结果。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张女士决定通过起诉来确认涉事房产的具体所有权。 张女士表示,房产完全是由其一手出资购买的,而如今,自己也仍然在一人承担还贷责任。 何某在恋爱关系中背叛自己,他无权要求来分房产。 而何某倒也不“害臊”,他反驳道自己在恋爱过程也付出了不少生活上的支出,更何况房产证是还有自己的名字,自己应当要分得相应的份额。 法院在受理该案后,先是以调解的方式劝双方达成和解,涉案房屋对半分配,但因张女士坚持房产均由其出资而迟迟未达成协议。 对此,有人说,“何某出轨还有理了?背叛者怎么好意思来争房产,不应当是“活吞一万根针”吗?” 也有人表示,“知人知面不知心,张女士还是太过信任何某了,两人没结婚,在房本上就添加男方的名字,打算以此拴住对方,这不搞砸了嘛!自己种下的苦果只能自己吃咯。” 那么,何某的“算计”会得逞吗? 首先,对于张女士与何某而言,两人虽按当地习俗办理婚宴,但并未去民政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因此,两人并非系夫妻关系。对于涉案的房产,同样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一来,即便认为何某对房产拥有份额,两人的关系也仅系按份共有。 依据《民法典》第309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 也就是说,如果何某想主张对房产拥有份额,需要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无配偶者同居析产纠纷中,“共同购置财产按出资比例分割,并综合共同生活状况、贡献度等因素来认定”。 显然,在本案中,涉案的房屋从首付到物业费,再到房贷,均由张女士一人承担,何某没有证据来证明其对此进行出资或作出过贡献。 故其不应享有涉案房产中的任何份额。 即便房产证上有何某的名字也无济于事! 法院在调解未果后,遂开庭审理,最终也当然依法判处房产归属权系张女士一人所有,而何某应当协助张女士办理相关更名手续。 对此,你怎么看?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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