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山东枣庄,一男子连续一年多给女主播打赏,金额高达657万元,妻子

子焓 2025-05-17 21:36:13

“白嫖成功了?”山东枣庄,一男子连续一年多给女主播打赏,金额高达657万元,妻子知道后,要求平台和女主播返还,可女主播却声称这是男子自愿打赏的!被拒后,妻子一怒之下以丈夫私自挪用夫妻共同财产打赏女主播为由,起诉女主播和平台,要求返还328万元!最终,法院的判决令人意外! 2023年深秋的山东枣庄,建材商人孙某站在某直播平台总部楼下,手机里躺着妻子汤某发来的离婚协议书。 屏幕上657万元的打赏记录像道狰狞的伤疤,让他想起三年前那个改变命运的夜晚——当他在女主播周某的直播间送出第100个“宇宙飞船”时,怎么也想不到,这场虚拟世界的狂欢会让他的婚姻支离破碎。 故事始于2021年的一次商务应酬,孙某在酒局上偶然刷到周某的舞蹈直播,对方一句“感谢孙哥支持”让他找到了久违的存在感。 此后他频繁充值打赏,从每月几千元逐渐升级为单次数十万。 到2023年案发时,累计打赏金额已达657万元,相当于当地公务员100年的工资总和。 妻子汤某发现异常是在2023年7月,她在家庭账户流水里看到某直播平台的频繁扣款,调取银行记录后当场晕厥——孙某不仅挪用了夫妻共同经营的建材公司资金,还动用了女儿的出国留学储备金。 更让她崩溃的是,周某在直播中亲昵称呼孙某为“榜一大哥”,两人私下聊天记录里充斥着“亲爱的”“想你”等暧昧词汇。 汤某的反击迅速而激烈,她先是向平台投诉要求冻结周某账号,遭到拒绝后一纸诉状将周某和平台告上法庭,主张孙某的打赏行为未经其同意,要求返还328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这场诉讼在当地引发轩然大波,建材圈的同行们私下议论:“老孙这次怕是要把家底赔光。” 2024年3月的庭审现场,双方展开激烈交锋。 原告律师出示了孙某的银行流水、平台打赏记录及暧昧聊天截图,主张打赏行为构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无权处分。 “657万元相当于普通家庭三辈子的积蓄,显然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律师当庭质问,“如果这都不算赠与,那什么才算?” 被告周某的辩护策略则直击法律漏洞,她的代理律师援引《民法典》第1062条,强调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需双方一致同意,但孙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打赏行为属于网络服务合同下的消费行为。 “就像购买演唱会门票,观众支付对价获得娱乐服务,不存在赠与性质。”律师展示了平台《用户协议》中的条款,“打赏本质是对主播表演的认可,平台与主播的分成协议进一步证明了这是商业行为。” 最具戏剧性的转折出现在证人证言环节,平台技术总监出庭作证时表示,周某从未主动索要打赏,所有消费均由孙某自主完成,这与汤某主张的“诱导打赏”形成鲜明对比。 最终,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孙某的打赏行为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履行,且汤某未能证明打赏金额超出家庭合理开支范围,故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与2024年天津杨某诉主播孙某案形成鲜明对比,在那起案件中,妻子高某向主播打赏92万元并发展为婚外情,法院最终判决主播返还一半收益。 两案的核心差异在于证据链的完整性。天津案中,原告提供了双方线下约会的监控录像、亲密转账记录及主播诱导打赏的聊天记录,形成了完整的“违背公序良俗”证据链。 对比之下,枣庄案的证据存在明显短板,汤某虽提交了暧昧聊天记录,但无法证明双方存在实质性不正当关系;657万元打赏虽数额巨大,但孙某经营的建材公司年流水过亿,法院难以认定超出“家庭合理开支”。 这种裁判尺度的差异,反映了司法实践中对“公序良俗”认定的审慎态度。 在杭州另一起案例中,男子为追求主播打赏7万余元,法院以“未成年人打赏无效”支持返还,但成年人案件中,除非存在婚外情、欺诈等严重情节,否则难以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但对于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重大处分,需双方一致同意。 本案中,孙某的打赏行为是否构成“重大处分”成为争议焦点。 法院最终认定,鉴于孙某的经济实力,657万元未超出其家庭消费能力,这一裁判思路与福州肖女士打赏50万元案如出一辙。 司法实践中,打赏行为存在“服务合同说”与“赠与说”的分歧。 本案法院采用“服务合同说”,认为孙某通过打赏获得精神满足,符合《民法典》第464条关于合同的定义。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在枣庄案中,汤某未能证明打赏行为违背公序良俗,而天津案中主播与用户的婚外情直接触发了该条款。 判决生效后,孙某与汤某达成财产分割协议,两人名下的三套房产及公司股权归汤某所有,孙某净身出户,周某则在直播中宣布停播,据传已签约某MCN机构转型带货。 这场持续两年的诉讼,最终以孙某失去家庭、周某转型成功、汤某保住大部分财产的“三输”结局收场。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均使用化名) 创作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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