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男子想买套二手房,一女中介给他找了套127平米的房子,房东叫价142万

白羊登义文 2025-05-08 21:16:42

浙江绍兴,男子想买套二手房,一女中介给他找了套127平米的房子,房东叫价142万,男子嫌太贵,他说能接受的价位是130万左右,女中介承诺,会努力压价,而且中介费只收13000元,次日,一男中介告诉男子,那房子他可以压到132万,而且中介费只收9000,男子欣喜若狂,当即全款买下,女中介知道后,觉得男子这是跳单,要求他赔偿自己中介费13000元,男子不依,她气得跑到男子公司闹,还扬言,要给男子送花圈,到他家泼油漆,结局让男子始料不及。

5月7日1818黄金眼报道了一则关于房子买卖的新闻,引发网友热议。

5月6那天,高先生接到记者电话,他们说有人怀疑高先生跳单买房,属于违约,对方要求他支付房子一个点的佣金。

高先生觉得很无语,自己跟中介买的房子,怎么就跳单了?

那房子发在中介群里,谁能把价格谈低,他跟谁买,难道他最先跟谁咨询房子价格,就非得在她那里买吗?

原来,高先生看中了杭州的某个小区,他觉得那个小区环境优美,各方面设施也不错,打算在那小区买套房子。

高先生有了这个想法后,就通过多方渠道,打听房子事宜。

4月22日有一女中介加了高先生微 信,她说她姓龚,干中介4-5年了,她可以帮高先生找房源。

高先生问她中介费怎么算,龚女士说,如果成交她只要一个点的中介费。

高先生说,先找到房子吧,成交后再谈中介费的事。

4月27日,龚女士打电话给高先生,说她在那个小区某栋的7楼找到了一套不错的房子,想约高先生去看房,高先生欣然前往。

在龚女士的带领下,高先生得以参观了那套房。

房子的各方面,高先生都很满意,只是龚女士告诉他,房东叫价142万。

高先生觉得太贵了,他没法接受这个价格,他告诉龚女士,自己能接受的价位在130万左右。

龚女士看高先生有心要买,就跟他承诺,她会努力去压价,把价格压到高先生满意的价位,她让高先生回去等消息。

高先生满心期待,希望龚女士能给自己把房价再压低一些,就能省出一笔开支。

之后龚女士告诉高先生,她把房价谈到了135万,高先生还是觉得贵,龚女士让他再等等。

4月28日,另一家中介的一名男中介给高先生来电,他说他看到高先生有意在某小区买房,他那里有套房源,各方面都不错。

高先生一打听,那男中介说的不就是自己跟龚女士看的那套房子吗,他问男中介,房子价位是多少?

男中介告诉他,房东叫价140万左右,不过,他可以去跟房东谈,尽量再压低几万块。

4月30号那天,男中介给高先生打电话,他说他把房价谈到132万,而且中介费只收9000元。

高先生高兴坏了,这个价格可比龚女士谈的低几万,所以,他赶紧全款买下那套房子。

5月1日,龚女士偶然间知道,高先生已经跟房东买下了那套房,她气愤不已,自己付出了那么多努力,结果,高先生却越过她偷偷买了房子。

龚女士觉得高先生这是跳单,想省中介费,她跑到高先生单位去闹,说他违约,还威胁高先生要给他送花圈,跑到他家泼油漆。

高先生不想让事情闹大,就对龚女士说,他愿意补偿龚女士2千元,龚女士说,2千元是打发乞丐吗,她要求高先生补偿她13000,或者8000、6000元。

高先生觉得龚女士这是狮子大开口,拒绝了。

龚女士找到媒体协调,她说她的诉求是希望高先生补偿她5500元,龚女士告诉记者,她没有对高先生说出那些恐吓的话语。

高先生觉得很冤,房子发在中介群,谁把价格谈得低,他跟谁买,这怎么成了跳单,他承认龚女士带他看房辛苦,但他也说了补偿龚女士2千元,可她不乐意啊。

最后,龚女士说,她会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那么,龚女士到高先生公司闹事、扬言送花圈和泼油漆等行为,是否侵犯了他的人格权?

《民法典》第990条规定: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龚女士的行为可能构成对男子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犯,男子有权要求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龚女士没有权利要求高先生支付中介费。

《民法典》第964条规定: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龚女士承诺收取13000元中介费,但她未能促成交易,因此,无权要求高先生支付中介费。

高先生是否构成跳单?

如果高先生是通过男中介首次获取房源信息并完成交易,且男中介提供了实质性的居间服务,则不构成“跳单”。

如果高先生是利用龚女士提供的房源信息,绕开龚女士而通过男中介完成交易,则可能构成“跳单”,需要向龚女士支付相应的报酬。

如果高先生损害了中介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阻碍了中介行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司法实践,法院通常会认定跳单行为构成违约,并要求委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或违约金。

对此,你们怎么看?    信源:1818黄金眼——20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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