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还债务,竟想出如此“奇招”!南京一男子林某深陷银行催债困境,接连在两家4S

小吴观社会 2025-05-03 16:20:21

为还债务,竟想出如此 “奇招”!南京一男子林某深陷银行催债困境,接连在两家 4S 店试驾时故意撞毁 5 辆豪车,近 80 万损失,妄图以此 “逼” 4S 店雇他偿债。网友吐槽:“这不是求职,是给自己‘求牢饭’啊!”   2025年4月,南京男子林某因长期失业且身负47万元信用卡债务和网络贷款,面对银行催收压力,产生了极端的“求职”想法。   林某先后前往南京两家豪华车4S店实施蓄意破坏行为。在一家奥迪4S店,他试驾奥迪A8时,驾驶车辆连续撞击店内停放的4辆待售车辆及展台。   当时,店内工作人员最初以为只是普通的试驾意外,林某也辩称是操作不当导致急加速才引发事故。此次事故造成多辆豪车受损,展台也遭到破坏,给4S店带来了不小的损失。   仅过了两天,林某又来到一家奔驰4S店,试驾新能源车型。他再次故意驾驶车辆撞毁一辆奔驰S级。   这两次事故均由同一名交警处理,交警在查看事故现场和相关数据后,敏锐地察觉到人为故意的迹象。面对警方询问,林某最终承认这两起事故都是他蓄意为之。   林某交代,他企图通过制造高额债务,让4S店“被迫”雇佣自己,以工资偿还债务,从而获得稳定收入来源,省去求职的麻烦。   经核算,这两次事故累计造成近80万元的经济损失。检察机关认定林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律专家解释,寻衅滋事罪适用于“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相较于普通故意毁坏财物罪,更强调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破坏。   林某在公共场所连续实施破坏行为,主观恶性明显,且造成高额经济损失,符合“情节严重”的定罪标准。   保险公司经调查认定林某行为属于故意制造事故,依据《保险法》相关规定,拒绝为4S店的损失进行赔付。   这意味着林某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然而,林某名下无可执行财产,实际偿付能力几乎为零。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林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悔罪态度,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8个月 。   此事件曝光后迅速在网络发酵,网友纷纷留言调侃,有人说:“求职走极端太离谱!有手有脚干点啥不好,非得用违法手段“逼”人雇佣,这下牢饭管够了吧?”   还有人说:“4S店试驾管理得严起来!连着两家店都被钻空子,光查驾照不够,还得看人品和精神状态啊。”   也有人说:“背后折射出就业压力和心理问题。但再难也得守法律底线,这波操作不仅坑了自己,还让商家血本无归。”

0 阅读:124
小吴观社会

小吴观社会

这里有你不知道的资讯,快来看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