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龙泉驿这次火了,完全是因为这个老太婆。她发现有游客偷摘她家的枇杷,拉住游客不放,并索要每颗200元,后来在街道介入后,游客赔了30元。
许多人认为老太婆属于敲诈,哪有一颗枇杷索要200元的道理。但街道工作人员为其正名,说院内的枇杷树下确实立了一块告示牌,写着私自采摘枇杷者,每颗罚款200元。
既然有这个告示牌,表明了农户维权的态度和决心,游客应该是看见了这个告示牌的。看见了还有意为之,这是对人家私权利的一种挑战,难怪老太婆不依不饶。
也许有人会说,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老太婆不是行政机关,无权对公民个人处以罚款,因此这块告示牌的内容无效。
如果要这样理解 恐怕就是错误的了。老太婆的“罚款”不是一种行政处罚,而是一种宣告行为。
即如果你私自采摘了我的枇杷,我会每颗收你200元钱,不给你走不脱。
这其实是一种自力救济行为的预告,是对自己财产权的一种保护。
如果有人真的忍不住私自采摘了,个人以为,老太婆的自力救济行为根本不具有法律上的可责难性。
你看到告示牌了,你还要私自采摘,说明你愿意接受200元一颗的价格,双方合同成立,你给钱就是。
即使你没有看到这个告示牌,你私自采摘了,被人家抓住了,人家根据这个内容问你要钱,依然不具有法律上的可责难性。
因为人家老太婆是有根据的,不是张嘴就来的敲诈勒索。
其实从果农的角度讲,枇杷还在生长期,就被人私自采摘,还是很生气的。如果果子成熟了,到了采摘期,他们反而不会打出这样的告示牌。
在果农朴素的意识中,如果果子熟了你来采摘品尝,是对果农的褒奖,但如果没有成熟就被人采摘,就是对主人的不敬,对农业的不尊重。
所以我们到了旅游区,一定要了解当地的风俗习惯,观察是否有允许或者不允许采摘品尝的告示牌。
万不可私自采摘农户的果实,否则会被认为没有教养,也是对人家权利的挑战。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
随意
手贱
用户10xxx12 回复 05-02 18:37
嘴馋。
山民
没毛病,只需要把罚款改成赔偿两个字就行了,她无权罚款但是有权索赔,你一颗他一颗,几天这果树就秃了,有些人还会折断树枝。
哦豁 回复 05-02 20:51
不要写赔偿,直接写售价,摘就是同意牌子上的标价
牛在天上飞
九五年在四川坐大巴,因为主路修路,所以就走山路绕行,途经一村子,由于下雨路不好走堵车走得慢,老乡种的柑橘树就挨着车窗。有一男的就打开车窗摘了两个。刚好被主人看到,立马把车拦停,两个柑橘一百元,不给不让走!那男的本打算争辨几句,挨了两耳光乖乖掏钱!全车人没有一个同情他的!
哦豁
大家以后不要写罚款,写:精品xx果,售价每颗200元。再有人摘就是同意你的价格
人生有八苦
明码标价,应该按表示价格收费
用户10xxx29
不问自取视为偷
只爱娜猪
如果是标价牌,枇杷随便摘,200元一个,是不是就算明码标价了
听雨
敲诈勒索,她偷你枇杷你可以报警,你没权利罚款。[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小刀刀 回复 05-02 20:58
这和小偷就是一伙的,全世界都是你这种的,别说一棵果树,一个果园都被你摘光。人家写了牌子还是明显的情况下就是告诉你,我不想弄你,你不要当小偷,我知不值钱,但就是我的劳动成果,你不要为了一颗果子把人品都丢了。
木尘
那偷根针算不算偷。
毛根朋友
这就是敲诈勒索 但至少说明她是吃透某些人人性的。
陌上花开
一颗200太少了,起码两万起步才行,此枇杷吃一颗长生不老,吃两颗就地飞仙[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简解
贼不走空
阿华
一颗200确实过分了!毕竟只是个吃的果子而已/要说惩罚性质算10元一颗还行~
苇叶 回复 05-02 20:37
未经主人允许,那就是偷!
那兔
贼骨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