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就像两口子合开的公司,为了让婚

运良说是非 2025-05-02 09:00:48

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婚姻就像两口子合开的公司,为了让婚姻这个公司更好的发展,不少夫妻流行签“忠诚协议”,可这纸约定到底是婚姻的护身符,还是感情破裂的导火索?   2018年浙江台州有对夫妻,王女士发现丈夫张先生微信撩骚,两人签了份协议:若再犯过错导致离婚,丈夫自愿赔偿100万。   2020年张先生果真出轨了,王女士拿着协议起诉到法院。   台州市中院最终却驳回了百万赔偿请求,只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多分了15%的财产。   那么,法律上怎么看待忠诚协议呢?   《民法典》第1043条虽然明确规定,夫妻之间要互相忠实,但这是道德倡导不是法律义务。好比学校提倡学生守纪律,但不会因为学生上课说话就判刑。   夫妻之间约定,一方出轨就放弃全部财产,或者放弃孩子的抚养权,这样的约定违背公序良俗,属于无效的协议。   之所以出现案例中这样的无效的协议,很多人都是陷入了这几个法律误区。   一是人身权利不可交易。婚姻自由包含离婚自由,不能用天价赔偿限制离婚。   二是举证如同走钢丝。要证明对方出轨,得有捉奸在床的录像、开房记录等直接证据。   三是赔偿数额要合理。上海某案例中,支持了10万赔偿,但前提是协议不涉及限制人身权利。   因此,对夫妻们而言,感情修复优于法律惩戒。当发现一方出轨时,先找婚姻咨询师,比急着签协议更重要。   即使非要签协议,也要守住法律底线。可以约定出轨方少分财产,但不能要求净身出户,直接约定房产归属,比虚无的赔偿承诺更实际。   曾经有位丈夫在协议里约定:出轨就剁手指,结果真出轨后,妻子拿着协议要挟,差点闹出刑事案。   法律不是婚姻的创可贴,真心比协议金贵万倍。与其费心思拟协议,不如平时多用心经营感情。   过日子不是打官司,婚姻这张考卷,答案永远在两个人的心里。法律能帮我们守住底线,但顶上的幸福天花板,还得靠夫妻俩亲手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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