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千万别自以为是 今日一位客户通过朋友添加了我的微信,然后给我发了很长一段文字,当然,我知道他的这段内容咨询过很多律师,看完他发的信息,我直接告诉他,我们这里咨询收费1000元一个小时。 他给我的回复是这样的,张律师,我现在不是咨询律师,我咨询过很多律师,都没有付咨询费,我要找律师代理,如果您能够打赢这场官司,我就把案子委托给您。很明显,他就是想白嫖律师,我对这种客户是非常厌烦的,所以就没有理他。后来,他陆陆续续给我发了好多条信息,但是我都没有回,我知道,他这个案子如果这样发展下去,必输无疑。 说一下他的案情,三年前,他母亲把房子过户给他,签的是买卖合同,房屋价格5万元,当然他并没有付这个钱,实际房屋价格在150万左右。现在女方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这套房屋。他咨询过很多律师,有律师建议他母亲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理由是显失公平,因为他实际上并没有支付5万购房款。 他还和我说,他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是可以撤销的,这个案子赢的可能性相当大,他已经打算向法院起诉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大概的案情就是这样。 当然,我一直没有回他的信息,这种人自以为是,咨询过很多律师,都是免费的,怎么可能会得到专业的法律意见。 其实他案子的思路是错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撤销不了的,因为本案存在特殊性,卖方是他父母亲,他父母亲不可能不知道这个房屋价格值150万。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撤销权应该在一年内行使,超过一年撤销权消灭,他的案子也已经过了撤销权的行使时间。所以,他想联合父母亲打撤销权之诉是很难的,说白了,本案还是因为两人的夫妻矛盾引起。 那么他的案子应该如何正确处理呢?他无非就是不想把房子分割给女方,虽然他的房子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到他名下,但是实际上就是父母亲对子女的单独赠与嘛,这个解释是说的通的,且买卖过户的税费是最低的。司法实践中,很多父母亲把房子给子女不都是以买卖的方式过户,名义上是买卖,实际上是赠与。 既然是赠与,根据新的法律规定,该房屋为男方个人财产,但是法院会根据双方的结婚时间、孕育子女、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确定给予女方相应的补偿,当然,这个补偿不会很高。如果打撤销权之诉,赢了一分钱补偿都不用给,输了就完蛋了,且输的可能性相当大。 因我一直没有回他信息,他还是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他在电话里强调,这个官司他一定会赢,而且他证据很充分。我就回了他一句话,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官司一定会赢,又何必向我咨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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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宁侃社会
2025-03-10 16:3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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