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抢劫金舖罪案 屯门裁判法院 香港法律 香港刑法 香港执法 「新界上水持刀行劫案男子被控搶劫罪提堂..案件押後至4月再訊…..」
新界上水於本周三發生持械行劫案,數名男子涉嫌行劫一間金行約86件首飾,價值約150萬港元。其中一名巴基斯坦裔男子被控搶劫罪,案件今早於新界屯門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押後至4月11日於新界粉嶺裁判法院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包括閉路電視片段等,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批准押後。被告申請保釋被拒,期間須還押候訊。
23歲的男被告報稱裝修工人,被控一項搶劫罪。控罪指,他於本月15日在新界上水新豐路,與其他人士搶劫一間金行,劫去大約86件首飾,價值約150萬港元。
(文來源:香港電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