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学校食堂员工给全校师生做饭,这名员工把食材丢进水桶里面,用脚踩的方式去清洗食材,视频曝光后,有人担心学校食堂卫生存在问题,目前该员工已经被学校辞退。
据悉。一所学校的食堂员工在后厨准备食材时的一个不当行为,引发了全校师生乃至社会的广泛关注。
食堂员工像往常一样在后厨忙碌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其中一名员工在清洗食材时,竟做出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
只见他将食材随意地丢进了水桶里面,随后竟用脚去踩踏,试图以此来清洗食材。很快,这段视频就在校园里传开了。
视频曝光后,犹如一颗重磅炸弹,在学校里引起了轩然大波。师生们纷纷对食堂的食品卫生问题表示担忧。
毕竟,食堂是师生们日常就餐的地方,食材的清洗和处理直接关系到大家的身体健康。这样不卫生的清洗方式,让人们对食堂的食品安全产生了严重的质疑。
面对这一情况,学校方面高度重视,立即展开了调查。经过核实,确认了视频内容的真实性后,学校果断采取了措施。
该涉事员工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食品卫生安全规定,给学校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为了维护师生们的饮食安全和学校的声誉,学校决定辞退这名员工,而校长也受到牵连被免职。
此事也给其他食堂员工敲响了警钟,让大家深刻认识到食品卫生的重要性。
1、食堂员工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34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所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本案中,食堂员工用脚踩的方式清洗食材,显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用脚踩的方式清洗食材,属于极不卫生的操作行为。
会对食材造成污染,使食材上沾染细菌、污垢等有害物质,从而对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符合 “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 的范畴属于不卫生的操作行为,会对师生的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2、食堂员工一定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劳动法》第3条规定: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本案中,食堂员工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规定,也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职业道德的要求。因此,学校有权依法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以维护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学校的声誉。
3、如果因为食堂员工的不当操作导致师生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或损害,那么学校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虽然食堂员工是直接责任人,但作为用人单位的学校也有监管不力的责任,因此也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食品安全不容小觑,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堂的管理,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强调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流程来处理食材,确保每一位师生都能吃到安全放心的饭菜。
青龙王
居然不抓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