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隐瞒已婚的事实,对女子展开猛烈的追求,在花言巧语的迷惑下,女子以为找到真爱,上班时间二人连着开房3次,不料好景不长,女子发现男友与自己的女同事交往密切,更让她气愤的是,男友竟已婚孩子都7岁了,她一怒之下把男子投诉到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回应:给予记大过处分!
苗琳琳学业有成,有份体面的工作,由于忙于工作,婚事一直搁浅。
看着同龄人都成双结对,心中不免有些失落,再加上父母的碎碎念,她也渴望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虽然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但也不能随便把自己嫁出去,自己算不白富美,也可以说是窈窕淑女。
一个偶然的机会,苗琳琳在交友网站上认识了陈阳,他的出现使苗琳琳的生活轨迹发生改变。
陈阳自称是公职人员,风度翩翩,谈吐不凡,因自身条件好,高不成低不就,对苗琳琳有好感,希望有机会互相了解。
他隐瞒了自己已婚的事实,对苗琳琳展开了猛烈的追求,鲜花早餐,嘘寒问暖,礼物不断。
起初,苗琳琳对陈阳的热情有些戒备,她不为所动。
陈阳凭借花言巧语和体贴入微的关怀,逐渐赢得了她的信任,为了证明自己是公职人员,还让苗琳琳看他的工作证。
在陈阳的甜言蜜语中,琳琳以为找到了真爱,遇到了生命中的那个人,可以携手共度余生。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关系越发亲密,几个月后两人连续三次开房,苗琳琳对未来充满幻想。
但她心中一直有疑虑,为什么每次出去温存都是工作时段,陈阳晚上从不约她见面。
陈阳却解释太想你了,控制不住也等不及,这段看似美好的感情却并没有持续太久,琳琳发现男友的态度大不如从前。
白天发信息秒回,晚上发消息就石沉大海,有时第二天才会回复,也不带自己认识他的家人朋友。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陈阳竟和自己的一位女同事聊的火热关系密切,她气急败坏找男友理论。
没想到男友竟以女子不够温柔,没诚意,不够信任他,提出分手。
苗琳琳恨自己有眼无珠,遇人不淑,指责陈阳是渣男,这种人不值得托付终身,分手就分手,及时止损。
本以为与陈阳分手后,再无瓜葛,不料知情人透露,陈阳已婚多年,孩子都7岁了,也就是说陈阳和她谈恋爱时,早就结婚了。
这个真相如同晴天霹雳,让琳琳瞬间陷入了绝望和愤怒之中。
她无法想象,自己竟然被陈阳欺骗,付出的真情被玩弄,她没有沉默和忍受。
琳琳决定勇敢地站出来,收集了陈阳的相关证据,将他投诉到了相关部门。
陈阳隐瞒已婚事实,对苗琳琳展开追求并与其发生关系,是否构成欺诈?
《民法典》第148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追究刑事责任。
陈阳隐瞒已婚事实,通过花言巧语迷惑苗琳琳,使其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发展感情并发生关系。
苗琳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陈阳的行为构成犯罪,他将受到刑事追究。
陈阳与苗琳琳在上班时间连续开房三次,是否违反了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应如何处理?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9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三)包养情人的;(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陈阳在上班时间连续三次开房,明显违反了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德。
他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活动,且欺骗多位女孩感情的行为,应给予陈阳相应的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等。
苗琳琳将陈阳投诉到相关部门,相关部门给予陈阳记大过处分。
对于公职人员违规行为的处理,通常依据其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具体的处理措施由相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决定。
陈阳的行为严重违反职业操守和社会公德的行为,应给予其政务记大过处分。
对此,您怎么看?(人物均为化名)
用户18xxx12
不开除?
用户10xxx38 回复 02-16 10:03
看清楚了公职人员
且听灬风吟 回复 用户10xxx38 02-17 09:42
公职就能开除?啥逻辑!
镜中花水中月
不知道有没有后台。有应该不会爆出来,没有应该被开除。也可能关系不硬吧!
Den航 回复 02-19 12:43
这只是内部绩效敷衍性的处理一下相当于扣钱呗,按法律实际性来说个人情感行为又没有涉嫌违法犯罪影响部门的。真的是不能炒鱿鱼的
用户46xxx72
这种是不是所谓的白嫖
独索一角Eternal 回复 02-14 20:58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没白嫖!男的隐瞒已婚,但追求女的时是真金白银花钱了!
用户10xxx26 回复 02-10 17:16
应该不算吧,毕竟也付出了[滑稽笑]
勇闯天涯
女人不都是这样,喜欢甜言蜜语的。
林寒 回复 02-16 18:34
难道你喜欢整天冷言冷语、反唇相讥的?
mirror
只是简单处分?犯罪成本太低
独索一角Eternal 回复 02-14 21:00
道德问题不归法律管[滑稽笑][滑稽笑],所以女士们要小心糖衣炮弹,不过既然吃了就要承担相应的结果
胖东律师
民法典第148条的规定内容完全不是这样的。如此捏造法律,会误导公众,不应该啊。
虽远必诛的养父
太多了
大海
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让法律更加保护合法公民。
夜读春秋
约个炮还得负刑事责任[裂开]
正方形 回复 02-14 15:46
问题是他结婚了
独索一角Eternal 回复 正方形 02-14 21:01
[滑稽笑]婚姻法哪一条规定偷吃入刑???
在路上
??
山野草民
直接去找他老婆
洋洋洒洒
违法了,开除吧
用户75xxx26
河南人是你女婿吗?动不动河南怎么怎么的,河南人一个娶你俩闺女了吗?二十就有一个说河南的,你吃猪奶长大的?畜牲
那一片海
前因后果
87
可以要钱的
☆围城☆
这种应该判刑坐牢,属于诈骗行为
Den航 回复 02-19 12:48
按实际性来说,没有吧。我只是和你谈恋爱,骗炮而已。女的不也是一样嘛?看到对方是公职人员才2-3个月而已赶紧就把身体都献上了,男的都还没有了解清楚就给睡了她这是?
篪傾 回复 Den航 02-23 14:15
你是多自卑,就觉得女的是看重男的公职人员的。
星火燎原
婚姻法保护了个啥?
20201230
女人在未知将来的时候能同意婚前多次开房玩碰撞就凭这点这种女人都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农民
衣冠禽兽
印第安人在哭泣
你就说刺激不刺激,这情绪价值大不大?
野马奔腾
浪
单身男人
不是厦门吗
一生有你-彦
严惩渣男人
雪中悍行刀
一个骗子一个傻子
涛声依旧
构成重婚罪吗?
雪中悍行刀
没结婚开啥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