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女外卖员在送外卖时,不慎碰到了一大妈,大妈当场倒地,报警后,大妈执意要求

天狼看法 2025-01-11 21:56:31

天津,一女外卖员在送外卖时,不慎碰到了一大妈,大妈当场倒地,报警后,大妈执意要求外卖员将自己送去医院并垫付医疗费,女外卖员表示自己没钱垫付,不过可以走保险,谁知大妈却一巴掌扇向了外卖员。

视频显示,120来到现场后,欲将大妈拉去医院,可是大妈坐在地上不愿走,理由要要求女外卖员小李(化名)陪同自己一起去,而且要垫付医疗费用。

女外卖员称,阿姨,交警也在这里,我这边走保险,你把你所有看病的票据全留着,等保险赔偿了,直接会付给你,你要我垫付,现在我也拿不出钱来。

可是大妈依然表示,我不帮你走保险,于是,女外卖员蹲了下来,表示确实是自己的错,就在这时候,大妈直接一巴掌扇向了女外卖员,女外卖员随即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并表示自己现在头很疼。

现场人员见状,纷纷拦住大妈,而现场一路人正好拍摄了事发过程,也正好将大妈打人这一段给录了下来,并告诉协警,如果需要我可以发给你。

事发后有人说,本来有理现在倒好,没有理了。也有人说,估计是不垫付钱把大妈惹急了。

从法律角度来看,这起事件涉及多个层面的法律问题。

民事责任方面:首先,小李碰到大妈这一行为,若经交警认定小李存在过错,那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小李提出走保险的方式是合理合法的,若保险赔偿足以覆盖大妈因受伤产生的合理费用,如医疗费、误工费(若大妈因伤无法正常工作)等,那么小李无需额外垫付。但如果保险赔偿不足,小李作为侵权人,需承担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

不过,由于目前的法律并没有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一方必须要垫付医疗费用,所以,外卖员表示没钱垫付,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大妈打人的行为同样构成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大妈一巴掌扇向小李,导致小李头部疼痛,可能造成身体上的损伤,若小李因此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大妈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例如,如果小李因头部疼痛去医院检查,产生了检查费、治疗费等费用,大妈应当予以赔偿。

行政责任方面,大妈打人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本事件中,大妈当众扇小李一巴掌,这一行为明显属于殴打他人。虽然目前小李仅表示头疼,但如果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大妈将面临相应的拘留和罚款处罚。即便未达到轻微伤标准,鉴于其行为的性质,警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对大妈作出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

其实,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纠纷时,应保持冷静,通过合法、理性的途径解决问题。无论是交通事故中的碰撞,还是后续产生的矛盾,都有相应的法律程序和规定来保障各方的权益。暴力不仅不能解决问题,反而可能让自己陷入更严重的法律困境。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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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科

周明科

2025-01-11 22:42

碰瓷,重罚

天狼看法

天狼看法

深思细品,都是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