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式”维权?湖南一小伙7年起诉7家公司,每次离职后,就以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他双倍工资,7年获利28万元,没想到,小伙再次以同样的理由将酒楼起诉时,法院不予支持。
一位年轻厨师,在酒楼辛勤工作近一年后,终于鼓起勇气询问单位能否为其缴纳社保。这本是员工的合理权益,但酒楼却始终未给出明确答复。小伙深感失望与不公,决定离职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要求酒楼给予相应的赔偿。
依据相关法规,酒楼应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为其缴纳社保,但酒楼并未履行这一义务。小伙的起诉看似合情合理,然而,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却发现了一个令人意外的事实:小伙曾以同样的方式起诉过7家公司,且每次工作时间都不足一年。
这一发现让法院对小伙的动机产生了质疑。法院认为,小伙并非真心寻求工作报酬,而是利用法律漏洞,通过频繁起诉来获取赔偿金。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诚信原则,也扰乱了正常的司法秩序。
尽管小伙在之前的案件中均胜诉,但此次法院并未全部采纳他的诉求。法院指出,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无可厚非,但应以诚信为本,不应滥用法律武器谋取不当利益。
最终,小伙的诉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这一案例再次提醒我们,维权需理性,诚信不可丢。在追求自身权益的同时,我们也应尊重法律、遵守规则,共同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