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女子每天上班打伞上班遮挡摄像头,只因公司高管为男性,担心自己走光泄露隐私

嘟嘟说社会 2024-12-13 16:52:19

深圳,一女子每天上班打伞上班遮挡摄像头,只因公司高管为男性,担心自己走光泄露隐私,公司人事协商无果后将其开除,女子不服,反手将公司上诉三次,均索赔33万元,法院的判了!

(来源:大象新闻)

12月10日王女士多次提出上诉全部被法院拒绝,王女士心中十分愤怒,她始终认为自己没有做错,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王女士在深圳一家大企业里勤奋上班。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工作表现,原本可以过着波澜不惊的职场生活。但公司新装的监控摄像头彻底改变了这一切。

公司里到处都是摄像头,其中一只对着王女士的办公桌。这颗“天眼”的出现让王女士如坐针毡。她担心自己的隐私被泄露,尤其是公司高层还有不少男性。

这种不安感逐渐放大,最终演变成了挥之不去的恐惧。为了寻求安全感王女士做出了一个令人匪夷所思的举动:打伞上班。

公司员工之间正陷入一场胶着状态,双方的较量似乎陷入了拉锯战。一把伞成了王女士和公司之间无声的对抗。

她上班时总在办公桌上放一把伞来挡住摄像头,自己还随身带一把以防万一。这奇特的行为持续了18个工作日,不仅影响了公司办公环境也让其他同事议论纷纷。

公司当然不会坐视不管。人事部门多次找王女士谈话,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甚至发出了警告信。王女士没被说服还是照旧打着伞去上班。

在她心目中撑伞就是守护个人隐私的唯一手段。双方的沟通陷入了僵局。公司对王女士的耐心到了头,最终因为“严重违规”原因终止了她的劳动合同。

丢了工作的王女士感到无比委屈。她觉得自己没做错啥,公司没权利把她开了。她直接把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33万多块钱。但是法院的判决让她感到意外。

法院觉得公司装摄像头在办公区没问题,王女士的顾虑太夸张了。王女士不认同一审判决于是提起了上诉,但二审还是保留了原判决。

她坚持不懈地又向广东高院提出了第三次再审申请,但最终还是被无情地拒绝了。高院认为王女士“我行我素,拒不改正和服从管理”,属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

三次败诉王女士的维权之路走到了尽头。王女士的“打伞事件”迅速在网络上发酵,引发了网友们的热议。

有人调侃她是“当代孔乙己”,也有人质疑她打伞的真实动机,认为她可能是想躲避公司监控,偷偷摸摸玩手机。

这件事让大伙儿对职场里怎样看管员工、保护个人隐私和工人的权利有了更多思考。王女士的遭遇让人不禁思考:在保障公司管理权和保护员工隐私权之间,该如何找到平衡点?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越来越高,员工对监控摄像头产生抵触心理也情有可原。然而她选择用“打伞”这种极端的方式来表达诉求,显然是不合适的。

这种做法不仅让公司运转受影响还损了自己的职业口碑。从公司的角度来看,安装摄像头是为了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利益,这本身无可厚非。

但公司也应该充分考虑员工的感受,在安装摄像头的位置、角度等方面做好规范,避免侵犯员工隐私。

这事告诉我们面对这类问题交流和懂得对方很重要。如果王女士能够与公司坦诚沟通,表达自己的担忧,或许能找到更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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