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女子饭局上认识了一个朋友,号称可以帮忙找好工作。为了让外甥进入烟草局工

广瓦下州 2024-12-07 22:06:09

河南郑州,女子饭局上认识了一个朋友,号称可以帮忙找好工作。为了让外甥进入烟草局工作,女子四处凑钱,花费了48万,结果负债累累,工作也没着落。女子无奈之下找到记者求助,经过记者调查,真相令人可笑又可气。女子无奈之下选择报警求助。

(案例来源:小莉帮忙)

葛霞霞参加朋友饭局时,认识了一个非常厉害的“能人”,在酒桌上大放厥词,吹嘘他有很大的关系,可以帮助介绍一些好单位。

葛霞霞想到她外甥马上要大学毕业了,正是找工作的重要节点,她赶紧索要了这位厉害人物的联系方式,并主动联系成为朋友。

为了给外甥找个好工作,葛霞霞主动向这个朋友示好,询问找工作的一些具体情况。

通过微信聊天,这位朋友告诉葛霞霞,他可以帮助找到银行、税务部门、烟草局等“好单位”的工作,只要肯花钱,他可以让葛霞霞的外甥自己挑选工作。

为了能给外甥找个好工作,葛霞霞东挪西凑,一共凑了48万,分两次转给这位朋友,一次20万,一次28万,希望这位朋友能帮忙找个烟草局的工作。

虽然花钱不少,但只要能把外甥安排进烟草局,葛霞霞觉得花钱也值了。

随后,外甥进行了烟草局的笔试、面试,网上申请等这些流程,朋友也承诺保证能进去。

随后,这位朋友带着葛霞霞的外甥去见了陈某,然后填了入职表,还去烟草大厦录了信息,又到大厦对面的小河边等对接人。

可谁知,等了半天,小葛等来的竟然是个坏消息,接头人告诉他,因为有人泄密,这次无法录取他入职。

48万花了,葛霞霞为此也负债累累,但外甥的工作还没办成,她气愤不已,找来记者求助。

记者联系到这位朋友,询问他们是通过什么方式能把小葛安排进烟草局呢?

这位朋友告诉记者,烟草局录取需要内部推荐,有内部推荐比较容易进入公司。

至于内部推荐到底是什么流程,这位朋友不愿意多说。

对于这48万的去向,这位朋友表示,找工作需要花销,需要请人吃饭,他可以保证结果就行了。现在葛霞霞既然不想办了,那就不办了,他无所谓,给葛霞霞正常退钱就行。

记者联系到烟草局,询问内部推荐的情况,以及招录新入职员工的心渠道。

烟草局工作人员表示,他们没有内部推荐一说,更没有收钱招聘的说法,一般都是公开发布招聘公告,然后按照公务员招考流程进行招考。

像这种花48万可以安排工作的说法,建议葛霞霞直接报警处理,这肯定是诈骗手段。

葛霞霞无奈,只能报警求助。

对于葛霞霞的遭遇,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葛霞霞想通过非法手段给外甥安排个工作,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不合法的,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葛霞霞花费48万,要求把外甥安排进烟草局,这样的要求破坏了求职的公平性,更是违背了公序良俗,这样的要求本身就是无效的。

因此,葛霞霞的这笔钱很可能打了水漂,最后落个人财两空,这个教训的代价太大了。

2、葛霞霞要想追回这笔钱,除非证明这位朋友是故意诈骗。

《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如果能够证明这位朋友是用虚构的事实骗取钱财,只是收钱,根本没有内部推荐,也没有安排工作的意愿,那就是诈骗。 ​ 按照《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旦认定诈骗,这位朋友骗取48万元,恐怕要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后果不堪设想。

3、只要认定为犯罪,葛霞霞的48万也就可以依法追回。

《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因此,只要公安机关查明这位朋友是故意诈骗,葛霞霞的钱基本上还是能够追回的。

要是这位朋友没有诈骗,那就属于违背公序良俗,花销掉的钱很可能无法追回,葛霞霞最后也只能花钱买教训。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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