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有没有和人吵过架?
如果有,那你一定也发现了,有些人吵架是莫名其妙的。
你会觉得鸡同鸭讲、你说东她扯西,甚至用一句毫无道理的话把你噎死气死。
我们也会经常看到说,不要陷入自证的怪圈。
那我证明一下自己有什么问题呢?为什么说不要自证呢?
因为如果对方在辩论的开始,就没有诚心诚意和你辩论,
而是实施诡辩,那你就不可能在“论证”的过程中,
让对方俯首认错,从而获得真正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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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举个例子。
张三说:李四,你偷超市的苹果。
李四说:我没有啊,我从来不偷超市的苹果,喏,小票。
张三说:哦确实,我错怪你了。
你看,这中间虽然有分歧和误解,但最终是健康的沟通。
如果是诡辩,会怎么进行呢?
张三说:李四,你偷超市的苹果。
李四说:我没有啊!我从来不偷超市的苹果。
接下来,无论李四怎么说,张三都可以用诡辩技巧来立于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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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一:转事为人,一句呛死你
张三说:呵,看你这獐头鼠目的样子,肯定就是你偷的,不然干嘛我一说你就这么激动?
再比如李四四质问说:你凭什么判断这样养育的出来的孩子就是不好的?你有证据吗?
张三三说:嚯,那你可是一位懂养育的伟大妈妈呀,怎么?这就破大防了?
不讨论事情本身,不针对有矛盾的论点进行输出,而是抓住李四这个人身上的某个表现、某个特点进行来说。
这种方法最容易激怒李四,三张会再把激怒的状态进一步强化,佐证自己的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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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二:稻草人谬误,不动声色的靶子
李四说:我没偷苹果。
张三说:难道你这辈子从没做过坏事?
再比如李四四说:你自己没孩子,凭什么指导别人养孩子?
张三三说:难道所有生过孩子的人,都能把孩子养好?
故意曲解对方的表达,找到一个极端事实,树立用来攻击的“假想敌”,脱离原本事件后针对假想敌去输出,这样会更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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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三:不当类比,错误的佐证
李四说:我没偷苹果。
张三说:就像猴子会偷动物园的苹果一样,你也会偷超市的苹果。
再比如李四四说:我一直好好养育孩子的呀。
张三三说:你看如果孩子经常摔跤、骨折、脑震荡,肯定是家长没有养育好,而你的孩子有自闭症、多动症、阅读障碍,肯定也是你没有养育好。
制作一个“这件事情就像某某事情”的说法,来论证自己的说法是正确的,而无视两个例子是否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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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辩四:错误预设,创造莫须有的罪名
李四说:我没偷苹果。
张三说:那你承认偷过梨子了?
再比如李四四说:我没有睡训过自己孩子。
张三三说:那你承认专门睡训别人孩子了?好恶毒。
因为对方否认了一件事,就强制对方承认另一件压根没提到的事,将话题朝自己有利的方向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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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一个逻辑清晰的人,和一个逻辑不清晰(或故意不清晰)的人,是”论“不到一起的。
而论不到一起,自然是没有结果的。一个人觉得无须再论了,那么最后就是那个纠缠到最后的人看起来赢了。
一方如果针对误解认认真真地进行反驳,而另一方实施诡辩搅浑水,看客们确实难辨对错。
诡辩之利,在于混淆逻辑。一个人是不是真诚地和你探讨问题,从第一次交锋就可以看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