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网约车司机接了3名醉酒乘客,没想到,后座的女子竟吐在了车上。司机说你们得多给我个三、五十块,我要去洗个车。可几人却不愿意掏钱,还说司机这是讹人,要投诉他。见司机要报警,几人把他围住,把司机头部打伤,其中一人更是扬言自己是公职人员,要砸烂他的车。司机报警后,因为伤情构不成轻伤,所以不予立案,乘客至今也没给他道歉。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温大哥开着车来到乘客所在的地点,准备把他们载到目的地。
3名乘客上车后,温大哥闻到一股酒味,他透过镜子一看,发现后座的2人明显喝了不少酒,醉醺醺的。
干他这行,经常能碰见醉酒的乘客,也见怪不怪了。
车子缓缓启动,车厢内一片寂静,然而,没过多久,后座的2人突然开始卿卿我我,还接起了吻。
温大哥从后视镜里看到这一幕,顿时有些尴尬,但也不能说什么,只能专心开车。
坐在副驾驶的男子可能也觉得有些尴尬,意味深长地开口道:“喝了酒,难免的!”
然而,更糟糕的事情还在后头,那名女士亲着亲着,突然吐在了车上,一股异味瞬间在车里弥漫开来。
温大哥有些不悦,连忙打开车窗透气。
接着,他冲旁边的男子说道,你们的人吐在我车上了,等下得多给我点钱,我要去洗个车。
到了目的地后,后座2人下了车,温大哥连忙又提了嘴赔偿的事。
对方几人问,你要多少钱?温大哥说3、50块钱吧,够洗个车就行。
没想到,几人却不愿意掏钱,还说温大哥这就是讹钱,要投诉他。
温大哥却觉得,你吐在我车上,是你的过错,总不能让我自己掏钱去承担这个后果吧?
再者,该花多少我就要多少,压根没多要,这算哪门子饿钱?
无论温大哥怎么说,对方就是不愿意掏这个洗车钱,温大哥叹了口气,说那我只能报警处理了。
副驾驶的乘客一听这话,竟然说可以,没事你报,我等你。
结果话音刚落,他突然扬起手冲温大哥打了过去。
温大哥被打得有些懵,他没想到对方竟然会动手。
他赶紧下了车想躲避,没想到另外2人见状直接围了上来,对着他就是一顿揍。
其中一人还扬言自己是公职人员,要打 死他。
对方人多势众,温大哥根本没有还手的余地,只能任由他们打。
事后,温大哥报了警,并去了医院。
经过检查,他的头部受伤,但伤情鉴定却构不成轻微伤,所以警方不予立案。
几天过去了,温大哥的伤势逐渐好转,但心里的阴影却始终挥之不去。
而他至今都没有等到那3名乘客的道歉。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温大哥的遭遇呢?
1、乘客在车内呕吐并拒绝赔偿,还动手打人,温大哥有权要求乘客赔偿损失。
《民法典》第1167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本案中乘客在车内呕吐,对车辆造成了污染,构成了对承运人温大哥的财产权的侵害。
温大哥有权要求乘客赔偿损失,即洗车费用。当乘客拒绝赔偿并动手打人时,这一行为进一步升级为对温大哥人身权的侵害。
根据此条,温大哥有权请求乘客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2、尽管温大哥的伤情鉴定未构成轻微伤,但殴打行为本身已经触犯了法律,应当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本案中,乘客拒绝赔偿并动手殴打温大哥,构成了对温大哥人身权的严重侵害。
根据此条,乘客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包括拘留和罚款。
同时,如果乘客中有人扬言自己是公职人员并威胁要打 死温大哥,这一行为还可能构成恐吓或威胁,应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