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一女教师请了25年病假,期间读了在职研究生,可领了3年工资后,学校回应请病假工资停发,办理退休手续时,女教师发现自己的编制没了。女教师大怒,将教育局告上了法庭,要求补发90万工资、恢复教师编制、按照在岗公办教师办理退休! 姚志荣,25年前是黑龙江佳木斯,第十二中学的语文老师,妥妥的教师编制,工资福利待遇都很好。 然而,在工作了三年后,姚志荣的身体出了一些小毛病,于是他便请假在家休养。 起初,大家都以为只是短期休养,没想到,姚志荣这一请就是25年。 原来,姚志荣发现,就算自己不上班,也是可以领到工资,因此他心生一计,只要不断请假,不申请离职,那自己一辈子就能享受到这种待遇了。 到了2006年,十二中颁布了一项新规定:对长期请假且未履行教学职责的教师,将取消编制并自动辞退。 对于远在家中的姚志荣来说,这个规定似乎并未影响到她。她继续每月领取工资,甚至在这期间还修完了在职研究生课程。 直到三年后,学校突然停发了她的工资。 "怎么回事?为什么不给我发工资了?"姚志荣焦急地打电话询问学校财务处。 学校告诉他,如果要继续领工资,她需要回来工作才可以。 姚志荣没有在意,想着什么时候缺钱了,再去也不迟,这一晃,她就晃到了53岁。 到了这个年纪,姚志荣开始考虑自己的退休问题,于是,她便想回学校教几年书,让自己的晚年有个保障。 然而,当她找到学校时,却被告知,他已经自动离职了,她的教师编制已被取消,这意味着,她将失去作为公办教师的所有福利待遇。 姚志荣如遭雷击。但她并不甘心,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不可能!我怎么可能没有编制?"姚志荣难以置信地质问人事处的工作人员。 "姚老师,您已经25年没有履行教学职责了。按照规定,您的编制早就被取消了。"工作人员无奈地解释道。 但她并未就此放弃,姚志荣决定将教育局告上法庭,要求补发90万元工资,恢复教师编制,并按在岗公办教师标准办理退休。 这一决定如同一石激起千层浪,在佳木斯乃至全国引发了广泛讨论。很多人表示反对,认为她长期占用编制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有悖职业道德。 案件很快进入审理阶段。法庭内外,各方都在密切关注这个可能影响整个教育系统的判决。 姚志荣的律师首先陈词:"我的当事人姚志荣女士,自1993年起在第十二中学任教,1998年因病开始请假。在此期间,学校一直未终止与她的劳动关系,也未明确告知取消其编制。因此,我们认为姚女士仍然是学校的在编教师,应当享有相应的权益。" 教育局方面则反驳道:"根据2006年的规定,长期请假且未履行教学职责的教师将被取消编制并自动辞退。姚志荣女士已经25年未能履行教学职责,我们的做法符合规定。" 庭审进行到关键时刻,法官突然问道:"姚志荣女士,在这25年里,您是否曾尝试回校工作?" 法庭一片寂静,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姚志荣身上。她深吸一口气,缓缓说道:"我...我确实没有。但我一直在等待身体康复,希望有朝一日能重返讲台。" "那么,在这期间您是如何完成在职研究生学习的呢?"法官继续追问。 姚志荣低下了头:"我...我的身体状况允许我在家学习,但不足以应对繁重的教学工作。" 终于,在万众瞩目中,法院作出了判决:驳回姚志荣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虽然学校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疏漏,但姚志荣长期未履行教学职责,已不符合教师岗位要求。考虑到她的实际情况,法院建议教育部门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解决其后顾之忧。 判决一出,再次引发热议。 支持判决的人认为,这个结果维护了公平正义,避免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反对的人则认为,这忽视了教师群体的特殊性,可能会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
黑龙江佳木斯,一女教师请了25年病假,期间读了在职研究生,可领了3年工资后,学校
沃克笔下趣事
2024-10-09 11:42:08
0
阅读: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