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20亿赔款,霸占北京主干道七年,谈判七次仍不愿搬离,甚至放出狠话,表示谁敢拆就收购谁,这么狂妄的钉子户是谁,他为何坚决不搬,最终下场又如何呢?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信息来源:京华时报2011-12-16——北京两钉子户占路8年被强拆 租户慌忙抢物品) 在2002年,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路开始了一项大规模的拆迁工程,大部分居民都在政府提供的补偿下陆续搬离,唯独一户人家成为了顽固的“钉子户”。 这位名叫张常福的居民,拒绝接受政府开出的83万元补偿款,坚持要求400万加三套房子,不愿意搬迁,这场持续了近十年的抗争,最终以他的失败告终。 2002年,曙光西路的拆迁项目启动后,张常福便与拆迁方展开了漫长的博弈。 尽管邻居们纷纷接受补偿搬迁,但张常福认为83万元的补偿款远远不够。他要求400万元现金外加三套房子,这一要求显然超出了政府的预算和预期。 政府方面多次劝说未果,最终只能绕开他的房子,继续其他区域的拆迁工作。 在周围房屋被拆除之后,张常福的房子显得格外孤立,为了不延误工期,拆迁部门重新设计方案,将张常福的房子隔过去。 这样的安排使得张常福一家面临极其艰难的生活环境,他们不仅断水断电,还要忍受施工噪音的干扰,张常福的家人逐渐搬离,只剩下他一人坚持。 随着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张常福认为这是他索要高额赔偿的最佳时机,他坚持不肯妥协,希望政府为了奥运会的顺利进行,能够满足他的要求。 尽管施工人员多次与他谈判,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张常福的固执和政府的坚定立场使得这场对峙愈发激烈。 到了2010年,法院最终做出判决,确定拆迁补偿为83万元,并提供两套住房。 张常福依然拒绝接受这一判决,继续抗争,2011年政府终于决定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对其房屋进行拆除。 张常福的抗争在法律面前显得无力,他的房子最终被强制拆迁。 房子被拆后,张常福才意识到自己的坚持未能换来预期的结果,他最终只得到了最初的补偿款,这与他曾经坚持的要求相差甚远。 他的抗争失败不仅让自己陷入困境,也引发了社会对个人利益与社会发展的矛盾的深刻反思。 张常福事件揭示了在城市发展和个人权益之间的复杂关系。 一方面,政府在进行城市改造时,需要顾及到每个居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 另一方面,个人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也需要有合理的预期和适度的妥协精神。 张常福的案例提醒我们,过度坚持个人利益可能会导致更大的损失,而合理的妥协和沟通则可能带来双赢的局面。 张常福这位“钉子户”的事件,既是一个个体对抗强大体制的悲剧,也是一个时代城市化进程中必然面临的挑战。 面对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如何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发展,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公平与正义,依然是我们需要不断探索和解决的问题。 张常福的坚持与最终的失败,为我们提供了深刻的教训和反思的契机。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更加明白了在城市化进程中,协商与妥协的重要性,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拒绝20亿赔款,霸占北京主干道七年,谈判七次仍不愿搬离,甚至放出狠话,表示谁敢拆
文晓小书生
2024-07-20 14:15:52
2
阅读:23719
千余思莫
自己的东西,不卖,就成了钉子户了[大哭]
出海吉祥 回复 09-26 19:57
那块地是你的?
平凡 回复 10-13 09:18
土地是国家的
龍騰四海
爭取自己的利益沒有錯。但也要適可而止。既然已經給你二套房了,又有八十多萬現金。為什麽還要抗拒呢?人心不足蛇吞象,貪心不足吃月亮。!
千余思莫
依法拆除,依的什么法?宅基地法?
平平安安 回复 09-27 12:14
文中没有,法院判决里以及强拆执行书中肯定有。
郝志平 回复 09-30 19:20
搞笑,你这人太low,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没有个人的只有使用权
文渊
人心不足蛇吞象,几十户居民都感到补偿合理,仅一户贪财拒绝政府的规划,法律应当重新修定,凡95以上居户同意示为全部同意,不同意户要价不得高于全体居户的20%。
在路上 回复 09-27 18:22
百分之九十九的都同意一元钱购你的房子 您也要同意?有的房子承载着房主一生的快乐!无价
异类
只要补偿合理就行,那些说不能强拆的都是无赖。要是每个人在面临拆迁就漫天要价。那社会就不会发展了
LY
公益性建设不能阻挡,政府作出合理赔偿可强拆,他不服可走法律途径,但前提是司法公正。
用户10xxx15 回复 09-26 01:36
赞了。
顺和机械五金制品程伟
为什么是占路八年,不是他房子本来就是在那里的吗,祖宅谁想搬。
雨前龙井 回复 07-21 21:49
[哭笑不得]迁坟公告!北上广,西安洛阳南京等名都,多少次历史变迁,农村城镇化,拆了建,建了拆。[静静吃瓜][静静吃瓜]生肓率下降,传统文化逐渐淡化。不是想不想了!
炳哥
强拆不强拆要看是公益性建设还是商业收购。如果公益性建设也要看极个别人的贪婪脸面,那城市建设就永远搞不起来了。打个比方一个城市有几个钉子户,那这个城市就永远不发展了?
我爱宝贝
人家拳头大,就是法
用户19xxx02
还是值得抗争的。83万在北京恐怕连个卫生间都买不起,现在又补两套房子,太值了
三人禾
最后还是强制拆除,小无赖遇上大流氓。
不忿 回复 09-26 19:18
你为什么不住你家祖上留下的草房
用户17xxx27
防碍国家建设工程罪,判30年,没收全部财產,严查执行,对这种人民不爱国主义开发新时代,流放他国,除去本国国籍,永不回收。
用户17xxx67
钉子户可以多拿那?遵纪守法的人,就吃亏了。对钉子户绝对不能多给,这才叫公平。
用户10xxx15
土地国有!!!
勇闯天涯
别人都拆了说明给到位了。这种太贪婪的就是钉子户
道不远人
这就行了,多给两套房,开始搬迁的不都后悔死了
。。。
公安为何不抓牠们去灭掉?
好男人
够钱买房住吗?[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ooo
拆的始终是强者。
普通的中国人
没权
jingjunl
这是说什么呢?是攻击还是为了记忆?
洪庭
什么垃圾信息,20亿变成83万
用户16xxx74
这踏马恶心的标题党!!!
薛定谔的那只猫
贪嗔痴,君子三戒!
ZONGKKK
拆到你身上,一个德性,死剩把口… 垄断资本狗腿子出卖别人利益赚声誉,恶心小便
用户13xxx95
活该!!!这种人应该关上三年,否则他不长记性 !!!
还没想好啥网名
人都是国家的
刘祥东
不视实物,
其樂
废话连篇
用户10xxx55
纯粹是无赖之徒!
志当存高远
那是北京哎你在找死
金色阳光
多出几次车祸不。就搬了
晓辉
对建设者来说,办法总比困难多,对钉子户来说,收手的点没掌控好,差评!
小华
害群之马,应该铲除。
国泰民安158
土地国有,个人只是拥有地上附属物,你找个第三方评估一下,值多少钱???
用户15xxx67
2002年,80万可以在北京买2套房。
用户10xxx61
没有什么是你的,命都是阎王的。
中原刺客
这房子也就十来个平米,真是穷疯了
易德 回复 09-27 02:22
+来方算属他的住地、那几+万拿了+来方都买不到、更别说有句话:上屋搬下屋都损失3担谷[汗]穷的人难、能维持现状就是最大的希望了[汗]
不一样的我
强拆肯定是侵犯人权的
用户18xxx88
土地是国家的
牛夫
想咋拆就咋拆。
龙风
强买`吗。
k雨过听风
有错吗,显然谁都没错。
小春
搞不懂,自己的房子,有证国家承认,不同意拆,你来个依法拆除???依的那个法?
烈火雄心
贪心不足蛇吞象。
陌上花开
说北京的事干嘛配个广东图出来呢,有意思吗
心愿
什么狗屁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