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目惊心!5年贪11亿!你没看错,就是11亿!一大型央企总经理受贿折合人民币11.08亿元。此人名叫白天辉,落马前担任中国华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4年至2018年,短短5年时间,白天辉利用担任华融公司各级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项目收购、企业融资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8亿余元。按受贿时间计算,白天辉这5年平均下来,每年受贿超2.2亿元,每个月受贿1840多万元,平均到每天有60多万元。
简直丧心病狂!更让人气愤的是,他的行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罪行极其严重。这句话应该怎么理解?要知道华融主要从事不良资产经营、金融服务业务,以及资产管理和投资业务,其中不良资产经营是核心业务。也就是说,能被华融看上的基本都是不良资产,收购这样的资产本身就存在风险,如果主要负责人在项目收购上收好处,放宽标准,以次充好,把垃圾当成宝,直接受贿11亿余元,由此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更加难以估量。
白天辉论罪应当依法判处死刑,尽管其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均经查证属实,具有重大立功表现,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非法受贿得来的钱财落不到一分,不仅身败名裂,还把命搭上了,世上没有后悔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世上有心人
立即枪毙!灭绝九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