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之责?大爷行走马路中央,两车避让迎面相撞,不偏不倚躲过了大爷,这个该怎么判? 4月5日,4月5日(发布)湖北恩施监控显示:老人走过十字路口,突然后方和侧方两部小车同时冲过来发生碰撞,不偏不倚正好躲开了老人! 同时,皮卡车相撞后,差点撞倒路边的女子,极其危险 大爷与死神擦肩而过,两辆小车却损坏严重,这种情况大爷该不该承担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交叉路口转弯时,应当让直行的行人先行。 在这起交通事故中,两辆车都遵守了交通法规,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而车辆损坏严重。原因是大爷走错路了,他应该承担责任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随意穿越道路或者在道路上嬉戏、打闹。 第六十四条:学龄前儿童以及行动不便的老人、残疾人,应当由其监护人或者其他责任人带领,在道路上行走时,应当选择有人行横道、地下通道或者天桥等过街设施。 在此起事故中,老人行走马路中央,没有监护人陪同。他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如果司机索赔,有几成胜算? #春日生活打卡季#
谁之责?大爷行走马路中央,两车避让迎面相撞,不偏不倚躲过了大爷,这个该怎么判?
苏莎点评事
2024-04-06 11:5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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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菁
命未到,谁也带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