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 警方不予立案# 不追究责任不等于没有责任! 广东清远,13岁男初中生在公园的厕所内性侵一名小学二年级才8岁的小女孩,家属报警,警方认为男生未满14周岁,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予立案。男生竟然还像个没事人一样回到学校上课了!(来源:澎湃新闻) 说实话,最近涉及未成年违法犯罪的新闻真的有点多,看了让人气愤,有校园霸凌的、有杀害他人埋尸的,性侵未成年人的等等… 有的人认为,应像惩罚成人施暴者一样惩罚未成年霸凌者;有的人认为,因刑事惩罚对于未成年的威慑有限不宜如此;有的人认为,应该对监护人的监护失责进行惩罚乃至入刑! 到底对未成年人犯错、犯罪,该如何对待才是正确的态度?众说纷纭、各有理由,个人几点建议:法律设定入刑的年龄应该继续降低,立法上可以考虑英美法系的“恶意补足年龄”制度;再就是加强监护人责任,对明显失责家长给予一定的刑事处罚,以及承担重度的民事赔偿责任。不可让霸凌暴力犯罪未成年人直接流入社会,应设立专门的机构收纳这类人群,防止对正常未成年人造成伤害或不良影响。
#清远13岁男孩性侵8岁女童警方不予立案# 不追究责任不等于没有责任!
老宋爱评
2024-03-20 10: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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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蚕再变之棋行天下
犯罪分子没成年!刑事责任不追究,女孩的人身伤害也不能判赔吗?让那个13岁渣渣家拿出家庭所有资产50%进行赔偿吧
夏日清风52631
法律该改一改了,别让警察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