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证监会近期出具的罚单,以德先生的看法,可没有起到严厉打击操纵市场违法犯罪的效果。违规违法机构和当事人员仍然轻松的逃脱,他们承担的处罚结果与他们的违规违法事实对比,那真的是隔靴搔痒,没有起到震慑作用,更没有起到警示作用。明显应该需要进行追究刑事责任,但仅仅是小额罚款结束了。
23日证监会表示,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对于a股市场的稳定发展危害极其大,会干扰投资者价值判断,形成了脱离基本面“炒差炒烂”的不良现象,严重影响市场定价功能发挥,侵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所以未来要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应用的手段包括全方位的监控、大数据碰撞、多渠道收集、智能化分析等多维技术手段。最终要构建成“穿透式”线索筛查体系,对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行为进行精准识别、严厉打击。
但是就以2月22日证监会发布的六张罚单之一来分析,看看对于操纵市场的处罚,到底是合适还是偏轻呢?证监会发布对上市公司美尚生态董事长王某与上海永树资产法定代表人季某的行政处罚,他们因为操纵市场,一人被罚500万,一人被罚300万。
其中具体的违规违法事实是,在2018年6月12日至2020年7月3日期间,两个人控制113个证券账户,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交易“美尚生态”,对其股价进行操纵。在违法期间一共累计买入31.42亿股,买入金额399.84亿元,一共累计卖出31.38亿股,卖出397.98亿元。同时他们还实施了账户之间的对倒交易以控制股价。最终是“美尚生态”价格多次偏离相关指数,偏离度高达34%以上。但可惜尽管两人努力操纵市场,但是效果不佳,他们的结果是扣除佣金和相关税费,账户组共亏损2.38亿元。
但是如果仔细看看,涉案金额如此巨大,操纵市场的时间如此长期,上市公司董事长亲自出手操纵本公司股票,性质是多么的恶劣!这完全可以构成刑法中的操纵证券市场罪,绝不是这么轻微的行政处罚可以结束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虽然他们操纵市场亏损了,但是这不影响这起案件的恶劣和严重的违法性质。如果真的严厉打击操纵证券市场,真正建议应该动用刑罚。反复强调,在关键时候严刑峻法,才能真正收到效果。大家觉得呢?
用户10xxx23
别得寸进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