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就是没挪车,真的至于下此毒手吗?”四川成都,女司机为图方便,将车子停在路上,凌晨拒接4个挪车电话,一觉睡醒却发现爱车被人划成大花猫,全车360度无死角,到处都是划痕,损失高达1万元,可报警后她找不到凶手,只好找来媒体曝光,希望为自己讨个公道,依据法律规定,女司机能讨要到说法吗?
(来源:SCTV新闻频道) 肖女士居住于四川成都,由于工作原因,肖女士经常下班到家时就已经晚上8.9点钟,再加上家里所居住的是老旧小区,车位比较紧张,所以如何停车一直以来都是令肖女士最头疼的事情。 一天晚上肖女士驾车回家,绕着小区转了几圈都未能找到合适的停车位,无奈之下,她只能将汽车停在靠墙根的一个空位中,可是这个位置已经妨碍到内部车辆的通行。 想到此时已经是夜里,对方或许不会用车,为此,肖女士并未在意,而是潇洒的背着背包回到家中,却不料,第二天肖女士起床后来到汽车旁边时,却发现汽车已经被刮的像一个花脸猫。 虽然汽车并非新车,但是却也陪伴了肖女士多年,在肖女士看来,应该是被挡住的那辆汽车车主,才会做这样的事情来报复自己,再想到昨晚那4个未接来电,肖女士更加肯定打电话的人就是损害汽车的人。 为此,肖女士联系到对方车主,却不料,在了解到肖女士的来意后,对方竟然表示:昨晚自己回来时,就发现肖女士的汽车已经被刮花了,并非自己所为。 这令肖女士感到疑惑不已,自己平日里在小区为人也还不错,从不和任何人结仇,究竟是谁会用这样的方式来报复自己,思来想去,肖女士始终无法想到“始作俑者。” 无奈之下,肖女士只得找来调解员,请求调解员介入帮忙调查此事,在调解期间,有人提出:可以去物业调取监控,这样可以清清楚楚的还原出来昨晚的真实过程。 在肖女士的带领下,一行人风风火火的来到物业办公室,万万没想到,当肖女士提出想要查看监控时,物业负责人却表示:那块区域的监控已经损坏,属于是盲区。 负责人的话再次将肖女士心中的希望浇灭,而经过修理厂的鉴定,车辆的损失已经达到一万多元,对于肖女士来说,这部分钱理应由破坏者来出,否则无法咽下这口气。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乱停放的可以口头警告,不能妨碍到他人的正常通行,否则需要面临着相应的处罚,在本案中,肖女士的车辆已经严重影响到他人的出入,这不仅仅违反法律的规定,一样不符合道德的约束。 民法典1165条规定,侵权人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该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后续肖女士选择执法部门介入,能够找到凶手的话,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维修费和折旧费。 在这一事件中,破坏车辆的人有罪,毋庸置疑,应该受到处罚,与此同时,肖女士同样存在一定的过错,无论是白天还是晚上,肖女士都不应该将汽车停放在影响他人出入的位置,这不仅仅是做人的基本准则,更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