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四川攀枝花,女子因别车与人发生争执,后在地上捡到一个项链,2年后对方

小微的世界 2024-02-07 20:09:43

“冤不冤?”四川攀枝花,女子因别车与人发生争执,后在地上捡到一个项链,2年后对方车主找上门,声称女子捡到的项链是他的且价值16875元要求女子赔偿,遭拒后将女子告上法庭,虽然女子辩称假的已经扔了,一审法院还是判决女子承担了责任。女子不服,认为失主出示的照片与自己捡到的不一样,发票是找关系补的,所说的重量也与发票也对不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这样判!  

捡到的东西到底属于谁?两年前捡到的东西,两年后失主才找过来,到底应不应该赔给对方?开车上路会遇到多种情况,轻微的摩擦很常见,谢某就是在一次事故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没想到两年后又在法庭上对峙。

  这到底是因为啥呢?原来谢某开车途中和纪某发生了摩擦,或许是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从言语争执上升到动手,交警到来后才让双方分开,解决完事情后,双方各自开车回家。

  也正是这个间隙,谢某发现距离自己车不远的地方有一条金项链,于是谢某就捡起来装到了口袋里,事后我们不清楚谢某是如何处理捡到的项链,反正两年的时间都没有任何人找到她要项链。

  就在她将这件事忘的干干净净时,当纪某带着确凿的证据找到谢某,声称那串项链实际上是他的,而且价值16875,让谢某将项链还给他,这下子将谢某给弄恼火了,你的项链你两年前不找,现在才来找,谁知道你是不是想讹人。     一个要项链,一个说自己当时捡到的项链已经扔掉了,因为她觉得是假的,两人之间的纠纷再次爆发,最后谁也无法说服谁的情况下,地方民警介入调解,但在无法达成和解之后,此事进一步升级为一桩民事诉讼。

  此案初审时,法院基于现有证据作出了判决,要求谢某赔偿失主纪某项链折算后的价格,然而谢某对判决不服选择上诉,她认为纪某所提供的购物发票和图片与她捡到的项链并不相符,并提出了一系列疑点,例如发票可能是后来伪造的,而且纪某在项链重量的陈述上也出现了前后矛盾。

  二审时,尽管谢某提出了疑问,但由于缺乏更有力的反驳证据,法院仍然认可了纪某的主张,经过缜密的审理,二审法院确认谢某捡到的项链确实就是纪某丢失的项链,由此,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的原判。  

这一事件给人们带来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类似情况时应保持冷静,依法维权的同时也应尊重他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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