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有朋友说,《航空知识》应该在历史专栏中介绍一下魏斯科普夫,也就是那个叫做怀特黑德的德裔工程师,许多人认为他是比莱特兄弟更早发明飞机的人。这个人我知道,从2005年开始做杂志就不断看到他的各种各种资料,他也算是历史上最具争议的航空先驱。他的动力飞机试验不晚于1899年,接着在1901年和1902年都进行过飞机载人试飞活动,当时美国许多报纸都有报道,相关文章还十分细致地记录了飞行的过程。怀特黑德也坚定认为自己比莱特兄弟更早进行了成功飞行。但是一个结论的成立需要证据,尤其是发明飞机这种中大奖级别的名誉事件,更是需要严丝合缝的证据链。怀特黑德最具代表性的飞机是21号和22号,其中22号飞机飞行的资料相对较多,从怀特黑德飞机设计理念上看,他的飞机除了操纵效率略差外,完全可能离地升空。但问题是,全部飞机照片都是地面停留状态,没有空中飞行场景。
目前能确认的是,他的载人动力飞行试验比莱特兄弟早。但遗憾的是,他的“第一成功者”说法缺少关键证据。当年他的一些助手曾出具证言,认为他是一个从不说谎、值得相信的人。然而,从历史的角度说,缺失关键证据,也就难有结论。相比之下,莱特兄弟的飞行试验不仅留有证据,还能串联成充分的证据链。如果怀特黑德和莱特兄弟对簿公堂,那么法官会说——支持怀特黑德在1903年以前成功进行载人飞机持续飞行的证据不足。证据不足是现今时间点上的情况,也许证据并不存在,也许证据存在过但灭失了。那么,有没有人飞得比莱特兄弟更早?也许有,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拿出足够有力的证据挑战莱特兄弟的地位。用中国古语说,比莱特兄弟还早的人——莫须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