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一女子就餐时,突然将手伸进裤裆,薅了几根下体的毛后,一把放进火锅中。而后,女子又继续吃了几口后,将店家叫来,索要3倍的赔偿。不料店内有监控,将女子的一举一动都拍了下来! (案例来源:潇湘晨报) 据悉,事发地点为一自助料理店,一名年轻女子和朋友来到店里后,找了一个角落坐下,点了300多元的菜品。 用餐即将结束时,女子的另外一位朋友可能是去洗手间,便留下了女子一个人就餐。 女子左顾右盼,看到没有人注意自己受,直接快速的将手伸进自己的裤子内,而后用力拔了几根毛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放进了煮火锅用的锅中, 整个过程中,除了神色略有慌张外,女子的举动都相当的迅速,让人看不出一点违和感。 而后,女子又和没事人一样,等着朋友回来后,继续又在锅内煮了一些菜,开始食用起来,丝毫没有因为之前的行为影响食欲。 吃的差不多以后,女子直接叫来了餐厅的老板,理直气壮的表示菜里吃出了毛发,要求店家进行3倍赔偿。 因为店家能够看到店内的实时监控,所以刚才女子的一举一动店家全部干得一清二楚,所以也就直接拒绝了女子的无理要求。 但考虑到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店铺内还有其他的客人,店家也就没有揭穿女子玩的小把戏,而是坚持让女子付款后离开。 而后,女子虽然付了款,但女子那副盛气凌人的态度,还是让店家感觉到相当的不舒服。 思虑再三后,店家于当晚的凌晨时分,将拍摄的视频发布到了网上,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但女子对这一切都毫不知情,仍然想要继续敲诈店家一笔。 按照店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女子在视频发布到的当天上午就添加了店家的微信,表示自己昨天就餐后吃坏了肚子,要求店家立刻进行赔偿。 店家予以拒绝后,女子不仅发来了给医院的付款记录,甚至还威胁店家,如果再不给自己赔钱,那自己就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 店家仍然没有搭理女子,而是等着舆论进一步发酵。果不其然,在不久之后,女子就得知了自己的丑事,担心遭遇网络暴力的她立刻在微信上向店家道歉,同时希望店家能够删除视频。 但可惜的是,由于女子的行为过于奇葩,纵使删除视频,也已经起不到任何作用。 有网友表示,虽然女子的做法有待商榷,但不得不说,这个店家的做法太狠了,纵观整个过程,店家之所以不揭穿女子,就是想多看一会女子的笑话,否则店家当场揭露女子的行为的话,也就没有后续的事了。 也有网友称,女子为了钱,选择敲诈店家还可以理解,但女子是怎么做到?放进去毛发以后,还能若无其事的食用的,难道自己不觉得恶心吗? 确实,女子的行为令人不可思议。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呢? 首先,关于女子提出的3倍赔偿,是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 也就是说,3倍赔偿只适用于店家故意欺诈的情况。 在这个事件里,抛开女子故意敲诈不谈,纵使火锅店内真的吃出毛发,也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适用的是食品安全法中的10倍赔偿的规定,而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3倍赔偿规定。 其次,女子故意让下体毛发扔进锅内,向店家索要钱财的行为,已经构成敲诈勒索。 关于敲诈勒索,根据行为的轻重、数额的大小,分为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根据女子敲诈的数额来看,显然并未达到犯罪的程度,故女子的行为只是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敲诈勒索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女子并未敲诈成功,故其行为可以视为情节较轻。如果后续能够获得店家谅解的话,是可以不予处罚的。 最后,女子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就作出如此奇葩的事,确实应当接受惩罚。但网友们在吃瓜看戏时,也一定要注意分寸,切勿打着惩恶扬善的幌子,将网络暴力随意施加在他人身上。